作为始作俑者,我却是没办法接受的那个。

我那么喜欢的姑娘,我怎么可以让她那么难过。

哪怕我能早一天告诉她我的感情,也能让她少难过一天。

我知道以她的性子,写了信,准备和钢笔一起交给我是下了多大的决心。正如她所说,人生再也拿不出那么大的勇气了。

这期间的情感消耗我甚至都不敢去想象,人生又有多少个八年呢。

而我这样的人,真的值得她去喜欢吗?

我跟她说能够遇到她是我上辈子拯救了银河系才换来的,她嫌弃我说土味情话。

不是的,我真的是这么想的。

我圣诞节那天开玩笑跟她说她喜欢我没有我喜欢她多,我记得她愣了一下,该是想起了很多从前的事情。

自以为是的我太混蛋了。

如果不是我偶然发现了信,她是准备把秘密一直封存下去的,原因仅仅是:我会难过。

我的难过和她的比起来又算什么呢。

过去的事情即便我再懊恼,再悔恨,都没办法重来,我能做的补偿只有对她好一辈子。

可我本来就是必须对她好一辈子的,算作补偿未免太便宜我了,只是我想不出别的法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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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是别人家的孩子,言谈举止和性格都证明了她接受了多好的家庭教育,她的父母有多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