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程父会事先了解大老板的处事风格一样,大老板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派人对程父和他的建筑设计公司做了考察,摸清程父底细。
然后,大老板表示同意投资程父。不过,他给出两个方案让程父选择。
一是由大老板的公司全盘接收项目,程父已经做好的前期铺垫工作,他可以折成一大笔钱、以高级顾问费的形式,补偿给程父。
但此后,这项目就同程父没有任何关系了。
二是,程父如果想独立操盘这个项目,那么就要和大老板签订对赌合约,以身家做抵押,向大老板贷款。
好处是除了偿还贷款之外,所有的增值利益都归程父。
即便是现在,程潜之依然享受到房地产发展带来的红利,更何况在十数年前,投资房地产几乎一本万利。
所以当程父听到这两个选项的时候,是十分感激大老板的,因为若是换一个投资商,看到送上门来的肥肉岂会轻易松口?
他们要么不会给程父有选择的权利,直接将他踢出局;要么,双方将经历不知多少回合的谈判。
实际上程父也做好艰苦谈判的准备。
谁知道大老板给他第二个选项;程父根本用不着多考虑就接受的选项。
当时房地产怎么个赚钱法,没有人不知道的;
但程父倒真不是奔着钱去的,因为他把这个项目当成自己毕生要完成的心愿,他不想假手于人。
他要自己动手,自己设计,不能让有一丝偏离他预期的可能性存在。
在合约上签字时,大老板说了一句:“我也是苦孩子出身,所以很能理解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