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你啊,诺诺。”吴康有点皮笑肉不笑地拦在那,“我刚刚还怕认错了人。”
“哦,这么巧。”徐心诺皱起眉头,未曾料到在这种莫名的地点,遇到莫名的前男友。
“那是谁?”身后的庄逢君好像怔了两秒,才低声问徐心诺,“你认识的人?”
同时庄逢君心想,这个吴康怎么还在,是不是该去过问一下他试用期的表现怎么样了。
庄逢君真希望这个吴康能够自觉一点,主动犯点什么大错,好让人力部能顺理成章地开了他。毕竟他是个尊重劳动法的老板,一般情况下,并不想跟工会和法律对着干。
徐心诺冷着脸说:“不相关的人。其实我跟他不是很熟。”
他想带庄逢君绕过去,吴康却没有让开的意思,并且从头到脚,审视了一遍庄逢君。
“你这是又交了个男朋友?”吴康声音里有些不满,还有些挖苦,“动作还挺快啊。”
徐心诺不欲特地澄清自己还单身,仿佛在暗示吴康他俩还有复合可能似的。
但也不想被误会跟庄逢君是情侣,这种事未免太无聊太狗血了。
于是只好板起脸来,不作回答。
老小区的基础设施到底还是有不足之处,比如,路灯不够明亮,晚上视野不够清晰,否则吴康或许会像中介小哥一样,先注意到庄逢君的鞋子或手表,然后联想到它们的价格。
哦不过,就算注意到了,也不一定准确就是了。因为不是有一种说法吗,如果你日常出行还需要挤地铁,那么就算全副武装穿了一身爱马仕,也会被自然而然地看成是山寨货的。
在某些语境下,把“挤地铁”换成“拎着两个家乐福购物袋”,也差不多是同样的意思。
庄逢君现在就提了两个硕大的家乐福购物袋。
里面还装满了平价生活用品,沉甸甸的。
“你不要误会,我和诺诺只是朋友,我们俩之间没什么的。”庄逢君说,“我在这个小区里租了房子,他帮我搬家而已。你也住这里吗?以后大家都是邻居,有机会出来一起喝酒。”
徐心诺迅速扭头看了他一眼。
今天顶着秋老虎跑了一天,身上的衣服汗湿了又干,干了又汗湿,饶是庄逢君,这会儿也不可能还保持着完美的仪表。喷雾固定的发型已微微有些凌乱,掉下两绺发丝垂在额前。
他轮廓深邃的脸还是很耐看,但给人的感觉就像平滑齐整的白纸,上面出现了一道褶皱。
吴康根据他的初步结论,啪地给庄逢君贴上标签:经济实力一般的普通上班族。
这个结论也许论据不够充分,还带有一定个人好恶的滤镜色彩,但都懂的,男人之间总有些莫名的竞争欲。庄逢君外型比他好,个子都比他高,吴康只好期待对方比自己穷一些了。
再说他找房子的时候也在周围看过,旁边就有高档公寓,真有钱的人谁住这种老破小啊。
抱着暗中攀比的心思,吴康还是打探了一句:“你在哪里上班啊?也是附近?”
庄逢君谦虚:“嗯,在一家小公司跑业务,混口饭吃。”
吴康松了口气:“什么类型的公司?”
庄逢君说:“算是影视传媒公司吧,也没什么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