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点弱弱的申诉下:我就上周更新比较少,往常都是每周15w或者21w的字数更新(这也是编辑强制要求)。那些小红花,是只有日更3000以上才显示,我有些2k+更新的都没显示花~~~
我很注意不注水。
有时也会回头调整语病或者抓虫(这会导致提示更新?读者今天提示我说影响不好。我下回注意,我现在都是晚上十点多才下班,所以更文时间在晚上十二点甚至凌晨两三点,没办法,我很呕血的尽力了~~~不是故意吊胃口,it真得非常忙)
第53章
“在举证期间, 我方就曾备注说明——部分证据因时间关系,未必能在开庭前完成!因为这么多合同提交鉴定科鉴定笔迹,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是客观原因造成。”
所以, 董雪帅不疾不慢:“对方律师, 你应该知道在特殊情况下, 当事人确有‘新证据’, 可以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我们一切操作合法合规, 绝非‘证据突袭’。”
唯恐被告律师跟陆卓桃的表情不够崩裂,姜眠追补发言:“被告律师, 而我没有正面公开遗嘱, 不是因我不愿公开, 而是因我前期确切不知情!”
短暂的停顿后,她轻道:“像我爷爷那辈人, 活得久、看通透了,或许猜到了某些事情, 保险起见就特意给我留着这一手吧。但他寄期望那些事情不会发生, 唯恐伤了亲子情分,非到不得已就不会让律师带着遗嘱来找我。”
被告律师咄咄追问:“可有证据证明你说的这些话?”
姜眠皱眉:“律师先生, 您是将我当做犯人审问吗?”现在就开始沉不住气了?
董雪帅亦是斯文拔刀:“法官大人,我也对被告律师的态度、措辞表示严重的抗议。我方姜眠女士可是这桩商业欺诈案的受害者!即便是被告者也有人权,在法庭要求尊严平等的辩护!”
法官落锤回道:“抗议有效。”
被告律师愣了愣神, 这才刚开场就给法官跟陪审团落下不良印象,尤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