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乐见过村子里面的情侣分手,可能仅仅只是因为对方的尾巴是卷翘的,眼睛不是纯正的黑色,后背的毛色不规则,或者爱掉毛等等理由。
汪乐心里一慌,他不想因为这个原因和秦柏朗分手,于是汪乐小心翼翼地提起两边的耳朵,轻声道:“你要是不喜欢垂耳朵,我可以把它扎起来。”
这下秦柏朗看得更清楚了。
“我喜欢。”这是乐乐,有耳朵的乐乐。
即便是被吓得心脏失频跳动,秦柏朗也没有做出任何躲避的动作,喉结吞咽,伸出手捏了捏汪乐多出来的一双狗耳朵。
触感微凉,略有肉质感,耳朵上的软毛和汪乐的头发质感相似。
汪乐见秦柏朗接受了自己,进而推销道:“我们中华细犬其实血统很好的,你应该听说过的,是和哮天犬同一个品种,就是二郎神的狗哦。”
汪乐又努力给自己抬高身价,“虽然现在的人类都喜欢外国狗,大屁股的柯基、白乎乎的萨摩耶、还有可爱的柴犬,一样的狐狸犬…”
汪乐越说越没有自信,感觉自己好像确实没有太大的优势。
中华细犬是传统狩猎的犬种,在人类古代的历史上,他们的深受贵族的喜爱,因为他们可以极快的速度捕捉兔子,还曾有画家绘制《十骏犬图》,其中十幅画有九个都是细犬。
可是在现代社会,他们的优点都成了劣势,人类不再需要细犬捕猎,也因为细犬运动量和精力旺盛渐渐不再饲养他们,细犬逐渐淡出了人类的视线。
“我的腿很长,腰很细,屁股很挺翘。”汪乐小声说道,“…也不是很难看吧。”
现在人类的审美都发生了变化,像秦柏朗这种常驻生活在大城市的狗也许也随着人类发生了改观,更喜欢腿短,肥屁股,圆滚滚身材的狗。
“怎么会,乐乐是最好的。”秦柏朗立即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