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朗,你变成小兔子啦!”
汪乐用拇指和食指将立耳捏得窄窄的,看起来就像小兔子耳朵。
秦柏朗学着汪乐的语气,轻快道:“乐乐喜欢小兔子吗?”
汪乐点头道:“我很喜欢追兔子呀。”
细犬天性善捕猎,汪乐在老家时也有一只兔妖朋友,他们会去后山比赛跑步,但是汪乐从来没有追到过兔妖,因为那只兔妖特别擅长打洞,最后捕猎游戏总会变成藏兔兔。
秦柏朗自然认真地研习过细犬的习性,不过听见“追兔子”三个字的时候还是感觉别扭,抖抖耳朵道:“那我变成小兔子,乐乐追我就可以了。”
“嗯,我一定可以追上阿朗。”
汪乐已经开始幻想自己和秦柏朗在长满狗尾巴草的后山你追我赶的画面了,跑累了之后可以一起在水塘边打滚。
秦柏朗很是得意乐乐掉入自己的语言小圈套。
“啧。”
旁观这一切的秦小琮觉得手里的糖葫芦更酸了,而且英明神武的小叔简直就是恋爱脑,连只兔子都会嫉妒。
“小叔,我真的是长大之后才能长出耳朵吗?”秦小琮撇撇嘴巴问道。
秦柏朗敷衍道:“可能吧,看运气,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像我这么幸运。”
秦小琮:“……”
小叔,你好臭屁哦。
不管秦小琮想不想听,秦柏朗主动地生动地讲述自己和汪乐恋爱过程,事无巨细,甚至添加了许多莫须有的细节,重点描述了他在打败“周大百”老师时英勇身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