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这两点,整件事的来龙去脉金刀大概能猜的出来,但令他好奇的是,“喂,你到底跟束明城有什么仇啊?”
蓝景撩起眼皮看他一眼,然后又把视线垂向了地面。
金刀等了半天都没有等到回答,便耸耸肩,继续为他包扎。
“不过,我知道你现在肯定后悔了。”
处理完伤口后,金刀低头收拾着酒精纱布嘴上道,“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蓝景回过头来看着他。
金刀迎着他的目光,突然一笑,“我说错了?”
“冲动之下做的事,到头来,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后悔,”金刀笑着说,“但你还有挽回的余地,丛朗没死,束明城也没死,只要我们平安度过这段非常时期,等动静小了,你还是可以回来找他。”
“既然舍不得,又何必把自己的命搭进去呢,你要是死了,可就永远见不到他了。“
金刀面相显小,总是会让人误以为是个高中或大一大二的学生,可当他这样慢条斯理,缓声说话的时候,又莫名的很有说服力。
他相信蓝景不是一个死心眼的人,只要想通了,只要他心里还惦记着丛朗,绝对会跟自己走。
果不其然,在漫长的沉默后,蓝景嗓音沙哑地问,“我们怎么离开?”
金刀眼睛一亮,立马道,“码头上我早就准备好了快艇,我们可以先出海,到f市,然后改乘邮轮……”
蓝景从椅子上站起身,皱眉拿过金刀给他找的外套。
“你去哪?”金刀问道。
蓝景回过头,“要走就现在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