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慈眉目温和,岁月在她的脸上留下了痕迹,不过依旧没有洗涤掉她身上温柔淡泊的气质。
老人家挥动手里的棒针,往往复复来回织着:“今儿看见方祇了,这孩子应该是去外婆家,手里还拎着桶水呢。”
周懿收回视线,低头继续捋线。
“唉。”老人家突然叹了口气。
“对,懿懿啊,你认识方祇吗?”周慈不知道学校里方祇是什么样子,她更不会知道没人会不认识方祇,只知道他是个好孩子。见面就叫人,以前还帮她往楼上拎过水。
周慈不爱听别人一口一个“混球”叫着他。
街坊邻居住着,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
而楼下聚堆的大爷大妈们作为整个小区的情报收集整理员,果然不负重托。每天敬岗敬业,同一件事儿可以翻讲出十几个版本。然后广传于家家户户之中,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闲谈。
至于方祇是怎么多出“混球”“畜生”这称号,还得感谢他们一人一句的阴阳怪气。
周慈也听见过类似话题,她觉得荒谬。活了这么多年,头一次知道人言可畏。
那些人对别人指指点点时自己的嘴脸好不好看,他们自己不知道,反正也看不见。有嘴能说话就行了。至于说什么,怎么说,这得看发挥。
你对他们沉默、笑他们嘴碎,他们还得变本再加个厉,回笑你矫情。
方祇以前没这么混,虽也绝不是好学生那波的。
直到他爸瞎搞他妈出事后,这孩子突然就变了。他开始独来独往。行走于漆黑长夜,像只独行的鬼。
周懿不知道自己外婆在想什么,闻言点头,回:“认识,他是我后桌。”
周慈:?!
“这么巧的啊,回来你去跟他说来咱家里吃顿饭吧?”
“?”
老人家兀自说着:“这孩子心里还是敞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