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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自新解释:“不是我要防着徐大哥,而是这世道就是这样,女人办事不多想几分,出事的时候就只能哭。二姐你知道吗,房子哪怕只写大姐的名字,要是将来出点什么事,大头还得给徐家。”

宋诗远惊讶:“啊?凭什么呀?”

“因为他俩以后结婚了,法律上,配偶是第一继承人。”

这还不算完呢!

“要是他俩离婚,徐山平也有权力要求分割房产。”这时候还没婚前财产这一说。

其实,要不是为了徐山平也有个立足之地,不用再担心被当三无,余自新觉着这房子最好就她们姐妹三个买下。

大姐现在性子变了很多,也下定决心要在城里扎根了,但是她对大姐的婚姻仍然不乐观。

徐山平那个妈,上辈子可没少折磨大姐,再看看徐山平,除了每年出门打工前给大姐买一年卫生巾他还干了啥?

他为什么不能带她离开农村?城市里打工再苦,能有她大姐在他家受的苦多?还不是他觉得媳妇在老家伺候他父母是应该的,给他拼命生儿子也是应该的。

可要让大姐跟徐山平分手?恐怕大姐会觉得不可思议。

在农村姑娘眼里,订婚了,就跟结婚的意义是一样的。哪个姑娘要是谈多过一次恋爱,那可是要被戳脊梁骨的,连她爹妈出门都抬不起头。

别说这个年代了,就是二十年后,老公出轨的、欠下巨额赌帐的、嫖了一身脏病的、家暴的,还有好多人犹豫要不要离婚呢!

何况徐山平现在就是鸡贼点,还真没干什么缺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