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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自新微微皱眉,上辈子宋家宝还复读了一年才考上海市的大学,这辈子他是怎么想的?提前知道努力了。但是要来g市?要考中大?

她本来以为,宋家宝这辈子看到雯雯考上了f大,也许受到激励,更努力,没准也能考f大呢。

宋诗远提醒她,“大姐是女老板,一下子拿出三十万退婚,这事别说咱们村,整个乡都知道。你呢,去了海市,二姑父怕他们再来折腾你,一直说你是给我在g市的老板打工的。姑父的装修队里虽然有几个同乡,但都是不是同村的,也只知道个大概,恐怕也都说你是给金姐的美容院打工的!”

余自新恍然大悟。在美容院打工,那是伺候人的活儿,怎么能跟女老板比。

吸血嘛,那可不是就要去找最有钱的姐姐才吸得爽!

而且,她离家前臭揍过宋家宝,还整天逼着他干活儿,他可能有点害怕她。

唉。

宋家宝上辈子运气真是不错,虽然复读了一年,但考上了名牌大学,心安理得让姐姐们供养他,接着又考上研究生,在研究所找了工作,靠着俊俏的外表、高学历和稳定体面的工作,还娶了个叫吴佩荣的海市本地姑娘。

吴佩荣父母都是机关小领导,早早分了房子,宋家宝孩子还没生,学区房已经有了。

最难得的是他岳父岳母拎的清,知道自家姑娘貌不惊人个子又矮,学历也不高,靠着父母关系和一点小运气才成了公务员,在同一等本地人家里找对象,只能被分到d级,等着别人挑。干脆跳出这个圈,这么一来,在相貌身高智商都是a级的外地男孩子挑,这就变成他们挑剔人家了。

吴佩荣见了宋家宝一面就喜欢上了,迅速恋爱、结婚,生孩子,可每次想起他的农村父母和亲戚就浑身不舒服,恨不得把这些人全都用橡皮擦掉,只留个清清白白的宋家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