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林佳霁顶着死鱼眼走到镜子前,摘掉眼镜换了美瞳,穿上焦糖色风衣,米白色围巾,一身温柔轻熟装。
出门一看,斐格的车等在了门口。他也打扮过了,polo衫休闲裤,显得年轻了几岁,也土了很多。
两个人一路上带着虚浮的笑意,聊一些上流话题。毕竟都是活了三十年的人,熟知所有社交话术和安全题材。
到了地方,一个高尔夫教练迎了上来,用一些背诵过的幽默语言教了一些基础知识。
林佳霁巧笑倩兮。
直到教练递过来两只雪白的皮质手套:“两位可以戴到左手上。”
林佳霁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她盯着手套,心想:好色。
为了掩饰自己的晃神,她迅速戴好了手套,又转头笑眯眯地看着斐格。
斐格的动作比她慢,正在缓慢而流畅地完成这个动作,表情冰冷。
林佳霁:我靠,好色。
斐格:我靠,好色。
林佳霁在烈日下煎熬了一下午,还得装作乐在其中的样子。
到第三个小时,她已经在心里给斐格打了个红叉。
这日子她是一分钟也过不下去了。对方再符合审美也没用,她像德古拉急着爬回棺材里,恨不得立即在黑暗中长眠。
终于,对方抹了把汗,伴随着最后潇洒的一杆,宣布了这一天的结束。
不知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对方朝回走的步履,有些许蹒跚。
斐格也已经在心里给林佳霁打了叉。
到第三十分钟他就已经晒成了人干,企盼着对方能喊一声无聊,给他争取个减刑。可这女人竟恐怖如斯,兴致勃勃地跟着教练勤学苦练,预约的三小时愣是一秒钟都没浪费。
人与人的差距,使人惶然生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