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环视一周钟表店,见再没有能看得上眼的东西后,又看了看手上的腕表,正午十二点整。
老头子说第五天正午会遇见天命之人,不知道靠谱不靠谱……
“砰”「砰砰」……
乐倾正盯着腕表出神,突然被猛烈的敲击声惊醒。她转头望去,就见钟表店的玻璃橱窗外,不知什么时候聚拢了十几个摇摇晃晃的身影。
它们正在使劲地敲打橱窗玻璃。
它们肤色青灰,衣服破烂,其中一些还保持着人类完整的体貌,另一些却是被啃咬过,身上脸上全是撕扯后留下的伤口。
那伤口是黑色的,显得十分诡异。
又来了,这已经是第无数波来拍她玻璃的行尸了。
这钟表店里的东西,看起来就无比名贵,店铺所用的橱窗玻璃材质自然是极好的。以那些行尸的力量,不足以打破这钢化玻璃。
行吧!这一批好歹没有肠穿肚烂那么恶心。
乐倾拔出腰间的长刀,刀指橱窗玻璃,突然用左手食指和大拇指捏着眼角和嘴角对玻璃橱窗外的丧尸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
刚做完鬼脸她就后悔了,因为就在刚才,她吐舌头的瞬间,有个男人被一群行尸追着跑过,好巧不巧看到了她。
那人很高,寸头,穿着一身黑色运动服,黑色球鞋,他面无表情的瞥了乐倾一眼就往前跑了。
匆匆一瞥,虽然那人面无表情,但自己脑抽被人看个正着,乐倾还是有些郁闷。
而且,她莫名觉得那个身影有些熟悉,但又想不起来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