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同学说,“清热败火”,我自然是没什么意见。
但他见我点了个小蛋糕,倒是有点意见,“你不是才吃过午饭,你肚皮通大海的吗。”
我假装收拾东西要走,他这才知道好言相劝的重要性,“我错了,错了,您想吃多少吃多少,想吃什么吃什么,反正您瘦。”
我满意地点点头,示意他不要啰嗦,赶紧开始学习。
没过多久,我终于明白他点菊花茶的目的,真的是为了让我清热败火。
他的英语算不上多么糟糕,但他做题真的十分草率,文章看完一遍依旧干干净净,一点痕迹都不留下。
我要求他找到对应问题的原句时要划出来,他居然跟我说「划线看起来不整齐」。
另外他的写作也有许多小毛病,谓语动词的变形,单复数,单词的拼写等都出现过错误,而这些明明是可以轻易避免的。
一张有望达到优秀的试卷,硬生生被他做出及格边缘徘徊的效果。
也是个人才,我这么安慰着自己,一杯接着一杯喝菊花茶。
喝多了,我去洗手间,让他再做一篇阅读,企图用时间来消磨他的粗心。
等我回到包间时,见东西都还在,可他人却不见了,便到大堂里找他,顺便走两步锻炼一下我发麻的双腿。
听到钢琴声,我也没往那方面想,直到清楚地看见坐在琴凳上的身影十分眼熟时,才惊讶万分地走过去。
咖啡馆里温度很高,他脱了外套,只穿着一件衬衫,套一件米色无袖马甲,下半身是深色牛仔裤,脚踩一双马丁靴。
冬天将他的皮肤养的白了些,从我的角度看去,似乎也可以算的上是眉清目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