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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红橙黄绿青蓝紫,各种颜色的衣服都有,但是她还是最喜欢这条苹果红的。

特别衬谢影这种冷艳清俊的男人了。

“……”

谢影坐在这里就已经感受到大门敞开的衣柜间里是多么的五彩斑斓了。

他大手一挥,林月朗手上的衣服便消失了。

敷衍遮眼的林月朗自然发现谢影已经穿上了衣服,而且款式、衣服上的竹绣纹路和她刚刚拿给谢影的红色长袍一模一样,唯独不同的是,她拿来的是苹果红的,谢影穿的是紫黑色的。

不过皮肤白的人穿什么都好看,反正林月朗是很满意的。

如果她知道衣帽间里那些五颜六色的衣服也统一被谢影一挥手变得不是黑的就是深色了,林月朗估计就笑不出来了。

“拿着。”

图书馆里一本书直接飞到林月朗面前。

谢影面无表情地交代道:“一周内看完这本书,并且至少写1000字的读书心得。”

林月朗拿着厚度堪比她手掌的《审美是如何炼成的》,笑不出来了。

喜欢金灿灿、鲜艳的颜色就是审美不好了吗!

她敢保证,谢影穿着她刚刚拿来的衣服出去,回头率百分之一百!

林月朗不服气,腰杆子挺直:“这……”

谢影一个眼神撇过来。

林月朗立刻垂下眼眸。

行吧,她必须承认谢影的回头率是因为他的脸带来的,和他穿什么没太大关系。

“大佬,打个商量呗,500字如何?”林月朗从高中毕业之后就没写过超过100个字的作文了!1000个字的审美心得,她做不到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