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买手脚?

处理完李铭天的的尸体以后,这又是一个平静的夜晚。

等到天亮换班后,余辉便回到自己小出租屋睡觉休息了。

一整个晚上的奔波,没有任何的休息。

即便他的身体素质现在很强也根本扛不住。

而且,等一觉醒来后,他所获得的三倍身体素质也将消失。

但这已经无所谓了。

余辉倒头就睡。

与此同时,在余辉手中吃了爆亏的丁盛正在想办法报仇。

为了讨好林雪,获得林雪的认可。

他不惜大手一挥掏出四百万在金滩江边买上了一个房子。

结果,不仅没有套到狼,孩子也丢了。

可谓是丢了夫人又折兵。

更何况,那四百万的里面还包括他父母的积蓄。

直到现在,他心中都还很生气,决定要报仇。

不然,这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

“姓余的,你敢这么坑我。”

“既然这样的话,那也就别怪我找人弄你了。”

“到时候,我让你把我亏损的钱原原本本的还回来!”

丁盛恶狠狠的暗道。

接着,他便联系上了魔都平安区的一个小混混组织。

那是他机缘巧合之下碰上的,没想到现在派上了用场。

他很清楚。

那些小混混只要自己给一点钱,就能够让他们为自己所用。

“喂。”

“是蛇王吧?”

拨通陌生的电话以后,丁盛开门见山道。

“你是?”

陌生的声音带着几分诧异与戏谑。

“这你就不用管了。”

“接下来,我需要你帮我处理一个可恶的家伙。”

“事成之后,给你三万的报酬。”

丁盛在电话里说道。

这三万是他身上为数不多的积蓄。

但一想到只要能够让余辉赔偿自己的损失,这些也都不算什么了。

“这么说,你是老板。”

“话说,你这三万包不包括做掉那家伙?”

蛇王冷冷道,给人一种很阴冷的感觉。

只要钱给够,他当然不怕打死人。

当然,也会需要很多钱。

“不用。”

“这三万,我买他的双手双脚。”

“你们只需要给我把人弄残废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