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拜师剑圣知辛密

孔煜不由的行了一个大礼“小子不知竟是国之大侠,请再受小子一拜”。孔煜也好像明白了,这王越明为刘协师傅,暗为虎贲中郎将,即使同为此官的孔融不知有此人,而且这王越住在宫中,实则是灵帝爱护这个儿子设下的保护刘协的最后一道防线。

刘协一脸懵,不知道孔煜在说什么,他生在宫中只道王越是将是剑师,却不知王越之事迹早在坊间遍传。

“哈哈哈,好久都没有人提这个侠字了,你可知何为侠”王越对孔煜的兴趣来了,世人只知‘侠’为好勇斗狠,有凶强侠气之说,不知这个孔煜又有和解。

孔煜一脸自信,这可考校不住他,谁让他会抄袭呢,当即踱步回忆“单枪赴胡羌,宝剑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李白的半首《侠客行》足以讲出侠的洒脱。不是他有意只读一半,确实是他想不起来了。

王越听着听着,默默捋起自己的胡须,心中不禁想起年轻时的意气风发,想起那些仗剑走天涯的岁月,这不就是他赴羌地的写照么,心中暗自高看了孔煜一眼,能将侠字理解如此透彻,还能赋予诗词,嘴里不禁念叨着“十步一杀人,千里不留行,不愧为‘莲花公子’,此名非虚,这等侠义之诗确实盛含我侠之道风骨”。

孔煜却是不知自己吹捧王越改编的侠客行,却成为侠客争相效仿的典范,而孔煜也从此在侠客中被认为身含侠骨之文人。

刘协一见师父高兴,趁热打铁“师傅亦可收煜弟为徒,与我同学剑法?”

王越一愣,没想到这小皇子能提出如此要求。转念一想这孔煜确实合他心意,转头问孔煜,“你可愿拜我为师”。

孔煜当即下跪行拜师礼“徒儿拜见师傅!这便禀告家父,准备拜师之礼”。

“不必,我侠义道不拘这些俗礼,即已磕头拜师,便是我徒儿了,且你赠师傅如此诗篇比起千金万金更合我意,为师一生好剑,便赠你一柄木剑权当送你入门之礼!”转头对刘协说,“小皇子,今日收孔煜为徒,你便是他师兄,你即去剑房取金丝楠木剑来,师傅刻名于煜儿”

刘协非常高兴,小孩心性既然与孔煜亲近,便想要将关系更加亲密,这样孔煜又是自己义弟,又是自己师弟,这金丝楠木之剑确实珍贵,送给孔煜他也高兴,应道:“师傅,我去去就来!”笑着看了一眼孔煜便急急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