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颠颠跑过来,两个前蹄子搭在一起,冲着宋时风有模有样的作了个揖。接着蹄子一放,宋时风还没反应过来那蹄子一蹬就在他笔直的西装裤上印了俩土印子。一个裤腿儿一个,极其对称。
宋时风还能跟狗子计较?当然能,他就这么小心眼儿!
“闫冬!”他气急败坏的喊。
闫冬中指一屈敲在大黄脑门上,话里都带着无可奈何的笑,“你就给我捣蛋!”
打发走狗子,他忍笑说,“要不我给你洗洗?”
宋时风没好气,“洗了还得烫,你会?”
这,他还真不会。在他的印象里,衣裳洗完晾干不就完了?还要烫?他也没见几个人的衣裳是烫过的。
仔细一看,别说,这位身上的衣裳从衬衣的领口到大衣下露出的的半截裤子,全都笔笔直,就是比别人看起来舒服,原来都是烫过。
“你穿得可真讲究。”他感慨的说。
“穿在身上当然要讲究,我挣钱为了啥?”宋时风摆手说,“得得,不为难你,来我这喝酒。”
“成。”
一进宋时风家门,闫冬彻底被那一排排的衣裳镇住。
满墙的衣裳啊,也不知道他从哪儿弄的衣架子,就靠在旁边墙上,上中下三层,接近三米的宽度,衣裳挂得满满当当。从衬衫到外套,从上衣到裤子,有滑溜溜的丝质衬衫也有看着就高档的毛呢外套,什么毛衣坎肩看的他眼花,一个词表达就是壮观。
不止壮观,更是精心,那一件件衣服干干净净挂的整整齐齐,甭管什么衣裳什么面料,没一件带褶子,全都烫过,就像他说的,裤子洗了要烫,半点没有夸张。他算是看出来了,这位对衣服那是真喜欢,喜欢到尊重的地步,真是一点都不夸张。
电熨斗就放在窗户底下最明亮的桌上,明显经常用到。
哦对了,旁边还有一个矮架子,摆满了各式鞋子,打眼一看得有七八双,都跟艺术品似的干净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