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鹰是什么人?叫什么?干什么的?”付鹏程跟着问。
“我们都叫他老鹰,真名叫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他还有个外号叫白狼,跟我一样黄皮子外国人,传说是xx党的,可狠了,杀人不眨眼。不过杀没杀人我没见过,就知道这人特抠,就那么个破bb机都不知道倒了几手,还让我用完还回去。要不是薪水不是他给,他怕是工资都能扣。”
危险分子!虽然这人说的零零碎碎拉拉杂杂可付鹏程还是越听脸越沉,“他人在哪儿?”
假洋鬼子只会摇头,他说来了之后他们就分开了,都是传呼联系,不知道人在哪儿。再让他描述老鹰长相他竟然说不出来,他竟然没见过那人全脸!他说他这是头一回跟老鹰来干活儿,一路上老鹰都带着墨镜,穿着风衣,除了知道个不算高之外就剩下性别是男。
“老鹰还在本地吗?”
“我哪-儿-知道,他又不会专门告诉我,前天还在,我那药是他让一个小孩儿拿给我的。”
“老鹰什么口音?身上还有什么特征……”
……
经过分析判断,这个人没有撒谎,杀人的很有可能就是他说的老鹰。俩人不远万里从米国飞来就是为了找宋时风和闫冬麻烦,这一点也间接指明之前闫冬他们的猜测没有错,这时跟《owa》杂志脱不了关系。他们认识的外国人有限,有过节的也就那么一家。
作案人知道了,却是比泥鳅还滑不溜丢,躲在幕后让人都摸不着影儿。
闫冬跟着熬了一宿,刚得到消息心头就一凛,抬脚直奔家里,打草惊了蛇,宋时风危险!
“宋时……”闫冬火急火燎的闯进屋,就见那个可能要遭遇危险的人正睡得香甜,一张脸因为有的热还透着微微的红,看得人忍不住收了声。
他缓缓蹲下,手隔空描画着爱人的样子,心里头潮乎乎的,好像分别了一辈子那么长,怎么看都看不够似的。
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心痒,越看越想把他变成手里的把件怀里的宝贝,走哪儿揣哪儿再不分开,省得他提心吊胆坐立不安。还可以想看就看想摸就摸想亲就……亲。
宋时风迷迷糊糊就感觉脸上一阵痒痒,好像大黄又跑屋里来舔他。
“起开。”他抬手就推狗头,“自己去吃饭,别吵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