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泫如果知道我对他有这种幻想,他只会立马化身为狼,然后把我扑倒在任意的地方。
摇了摇头,假装自己在望着红绿灯上跳动的数字,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了,等到红灯终于转为了绿灯的时候,离泫拉下离合,车子直奔向前。
“你想带我去哪里?”我问道。
“爱妃喜欢吃什么菜?中国菜还是外国菜,我记得万达广场最近新开了一家烤肉店,之前听公司的同事说那家的烤肉味道很不错,而且是自己动手去烤的,爱妃感兴趣吗?”
离泫在征求我的意见,我揉了揉太阳穴,摸了摸饿得有点扁平的肚子,点点头然后回道他说道。
“随便找个地方吃个饭就行,烤肉能吃饱人吗,能吃饱的话那就他了,我很少出门吃饭,我对附近的酒楼餐馆都不了解。”
我的言下之意是我这人吃饭很随便的,我又不是什么娇滴滴的小姑娘,吃个饭哪能这么挑剔的啊,能吃饱就不错了。
前段时间我失业了,那段日子才叫苦,别说啥子烤肉不烤肉的了,啃青葱我都觉得奢侈。
“爱妃啊,你喜欢浪漫的基调吗,就是那种有人在餐厅里面拉着小提琴,然后,我们在昏黑迷乱的环境之中用刀具去割着牛排,我喂你一口,你喂我一口,我们的餐桌前会摆放着两杯红酒,我嘴里含着一口,然后再灌入你嘴里的……”
“紧接着我解开了你的衣服,我把红酒倒在了你的胸膛之上,你因颤抖而喘着粗气,你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叫着我的爱称,我立马就咬上了你的唇,揉着你富有弹性而且又大又翘的大蜜桃,我会在黑暗之中拥抱你,你会情不自禁地用双腿盘上我的腰身……”
第44章 【卷二】枉死城(二十)
离泫越说越起劲,他甚至是餐桌上可以用什么姿势他也想说出来了。
我有一种想暴打离泫的冲动,他算个锤子浪漫啊,在我看来他这个混蛋真的太情色了,离泫这个色男人他坏得很,他真的是坏透了。
因为当他在描述着自己是如何亲吻我、触碰我的身体的时候,我的炙热竟然是不知廉耻地抬起了头,我只好忍着这种难堪和惆怅,然后粗声粗气地他吼道:“闭嘴!给老子闭嘴,你再说话,我咬死你。”
离泫见我如此暴怒,他便叹了一口气:“爱妃,你年纪不小了,你得学着养生之道,总是那么生气对身体不好,你的额头会有皱纹的,如果你生气的原因是欲火所导致的,为夫我倒也乐意帮你泄泄火。”
我转过身瞪了离泫一眼,然后就不再说话了,因为在我看来离泫这个混蛋他真的是什么事都能联想到情色的那一方面去,我确实有感觉,但我不能中了离泫的道,我可不想什么事情都被离泫牵着鼻子走。
他真把我当成是他家养的小狗了吗,老子可是人,我是有自己独立思想和个人情感的人,我自然是不可能乖乖听话的,我好歹都在人间活了三十多年了,大事小事倒也见识过不少,他是八百年的老鬼又怎么样,学的还不是人间的一套。
说起来啊,他都在人间待了八百年了,只混得一个离氏情趣用品总经理的位置,这也太一般了吧,历经了那么多个朝代的洗礼,他不该也得有点能耐,学着那些富可敌国的富商学得个生财之道,钱再生钱,方得大财。
不过,我也就是想想而已,因为我知道想发财也得看看自己有没有发财命。
儿时听过李三爷讲过一种鬼怪叫:发财鬼,那种鬼常年聚集在赌场里面,听说澳门赌场里面就有很多个这种鬼怪,发财鬼生前一般是烂赌之徒,被发财鬼缠上了会像那只鬼生前一样烂赌成性,被发财鬼缠上的人不一定就能发大财,有的人还有可能输得个家破人亡。
发财鬼之所以被称之为叫发财鬼那是因为发财鬼生前想发大财,他生前想发财一生穷愁潦倒为钱而生,死后也只能待在赌场里面跟着那些赌客继续去过他的醉生梦死的生活。
有的发财鬼竟然是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的,发财鬼若想投胎,那他得放下自己生前的执念,但是要发财鬼放下钱财那又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因为发财鬼眼中只有钱,他把钱财看得比命还重要,他们这种鬼啊是宁愿死在金银珠宝的之上,也不愿意去投胎。
这般一想,发财鬼其实也是可怜鬼,但他们爱财如命,我也是说不得他们半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这是自古就有的道理,如此一想也只得是深深地感到叹息。
离泫把车开进了万达广场的地下车库,他将车子停了下来之后,便是俯身过来帮我解开了安全带,此时的我还是愣着的,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只得地呆呆地望着他那张毫无瑕疵的脸。
离泫如果知道我对他有这种幻想,他只会立马化身为狼,然后把我扑倒在任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