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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淮进来时就看到躺在床上的“尘缘得意”,对方身材微壮,但因为长期在室内工作,皮肤比女生还白,年龄已经三十二了,脸上还因为有肉更显小,看起来和他差不多,

前世时,他也来参加过一次作者年会,这家伙就缠着他不放,要到了联系方式,不仅喜欢大半夜骚扰他,被读者怼一怼就喜欢哭天喊地,偶尔还会坐飞机来他家抱怨,美其名曰缓和心情。

原先他以为对方是不成熟,跟小孩子似的,结果发现这人是太成熟,道理一堆,哲学佛学懂得不少。一线城市土著,父母高知,他父亲近六十才生的他,父母都死得早,但房子留了几栋。国外国内,好玩的不好玩的,他都体验一遍,最后无聊来写小说了,谁知道越赚越多。据他说,不婚不育主义有这么多些钱也挺烦。

“爸爸,有个蜀黍。”一道奶声奶气的声音响起。

“尘缘得意”撩着眼皮望过去,不远处的人穿着一身悠闲装,相貌清隽,斯斯文文的,怀中抱着一个小奶娃。

小奶娃穿着蓝白相间的毛衣,还有一件黑色的裤子,白白嫩嫩,大萌眼正在抱着他,嘟着小嘴巴说话,声线软软糯糯。

“你来得也太晚了吧?而且还把小孩带来了,你老婆呢?”他坐起身,说话间语气还有点小埋怨。

都等了好几个小时,他还以为迷路了呢。

“她去逛街了。”季淮把儿子的鞋脱了,把他放在床上,自己也坐下来。好不容易来一趟,他儿子太缠人,所以他就带着来了,让沈青青和谷童去好好逛逛街。

小家伙站着,靠在爸爸的背上,抱着爸爸,一副依赖十足的模样,看着这个好奇的叔叔。

妈妈不在的时候,他还是很喜欢爸爸的。

“逛街?现在干嘛去逛街?”脱口而出后意识到不对,他硬生生又把话掰回来,微微昂了昂下巴,“你是季淮吧?我是‘尘缘得意’,本名杨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