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舟听罢,干脆利落的回道:“背叛主上,按律当斩!”
第二十三章 初意面颊通红,遭人下了药……
初意只是想找个合适的理由将十辰送走,既然她没法满足他那方面的需求,就没必要将他耗在宫里。
责任她已履行,满足他要嫁给魔尊的心愿,但两人的关系到此为止。她可没法为了负责就装眼瞎,当作昨晚什么也没发生。
她寻思,假若换做大魔头,早在推门的一刹那,就会杀了十辰。保他的命,也算还他的恩情,往后二人再无瓜葛。
是以,淮舟说‘斩首’,她哪里会同意。何况她来魔域的初衷是劝魔放下杀念,怎可能主动拿起屠刀。
她遂以刑律已修订为由,否决了淮舟的提议:“十辰所犯之事不足以要他倾命。”
淮舟道:“免除了死罪,活罪还得受。”
活罪…
“没有罪可定。”初意找理由继续否决。
修订的刑律里,的确没有列明,王妃若对旁人举止不妥,应当判什么罪,又该受什么罚?
她只想尽快将王妃之位废黜,让十辰离开魔宫,往后她专心致志办正事。
淮舟却坚持:“背叛主上,无需依据刑律,直接抓去大牢施刑。”
“既然定了刑律,一切就该按罪论罚,如若我对他擅自用刑,无理不公,如何令众臣信服?”初意拿出魔尊的威势。
她要罚他,也该将他定为玷污之罪,如若属实,这是重罪。
但她昨晚询问楼百尺,她说十辰只是将她手腕扣在桌上,什么也没做,身子甚至与她隔着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