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黄昏午后,柳絮束手。
言痕回来的时候,雪白的身上沾染了一点儿血迹。
这几天,谁都在忙。
言痕也不例外。但是,他是在清理门户。是了,纵然是在清理门户,那也实际上是在帮助凤云烟。
此前,天宫有一大片的人来了这儿,他有特殊的法子,将这些人挨个儿的给找出来,然后……
“来人,备笔墨。”
凤云烟喊了一声。当即就有人去将笔墨给准备了起来。
但凡是凤云烟用得上笔墨的时候,都会备上朱砂。
因为整个皇宫里面的人,几乎人人都知道先皇钟爱红色。
越是刺目的红,她就越是喜欢。几乎喜欢到了不能够忘却的地步。
“痕,你可幸苦了。做会儿,我兴致上来了,想要做一副画。”
“好。”
言痕是越来越纵容着她了,甘愿为了她沉沦的这种。
凤云烟在石桌上面放上了一张纸,但是,却并没有立即作画,而是将言痕的衣摆给拎了上来,放在了那张白纸之上。
言痕也看见了。
纤尘不染的雪白衣服上,一点鲜红的血迹耀眼猩红。
他由佛入魔,仿佛只不过经过了一些须臾的年华而已。
“痕,我会遮盖住你身上的血迹,让它变成红艳盛开的花。我也不希望,等百年之后,你会后悔为了我所做过的一切。”
狼毫沾笔墨,芳华瞬间起。
他的衣服上,一幅花画油然而生。
画上,浓墨泼重彩,百花争艳。
原本,是不可抹去的血迹,现在,是看着就让人舒心的风光,不得不说,这感觉,还真的挺好的。
“无需掩盖。成佛成魔,我早已不在意。”
哪怕,死后化为风沙,也不后悔来人世走一遭。
“天宫那些叛徒,已经被清剿得差不多了。我昨日再次看了一下星像,发现已经有了新的变化,血光之灾,已然过去。”,更优质的用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