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煜用指尖扯了扯凌战的衣角,拿出一副淡定的神色问道:“从这里到能做血透的医院,大概还需要多久。”
“……五个小时。”凌战艰难的开口,他感觉自己在亲口宣判蓝煜的死刑。
蓝煜却依旧保持镇定,这是他作为顶级炼药师的修养,其实,他在修仙世界经历过比这还要严重的痛。
那会仙盟百家,蓝煜是唯一一个不加入任何流派的药剂师,因为他讨厌权利的争夺、亦讨厌权利争夺背后的流血与牺牲。
蓝煜知道自己永远不适合做一个掌权者,但这并不代表他要被别人统治,所以他浑身带血的往上爬,而人身处蝼蚁之位的时候便默默无闻,倘若成为长夜之明珠慕名而来之人数不数胜数。
所以,那会仙盟百家五一不想拉拢他,包括一家独大的丹盟,但他全都一口回绝了,不过因为他的好朋友是丹盟那一届最年轻的盟主,因此他回绝丹盟的邀请以后,还是会定期同朋友进行书信往来。
这完全就是朋友之间的”互相问候”,但别有居心的人太多了,不知道什么开始“他蓝大药剂师要入丹盟”越演越烈,一些修士便生出了”得不到只能杀”的想法,双拳难敌四手,他们联手将他抓住了,没日没夜的折磨,每天敲碎他的一块的骨头,从脚开始……就那么一下一下的、活生生用碎骨锤给砸他碎了。
那个过程没有麻药,他甚至可以清晰的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咔嚓咔嚓的。而每次疼晕过去,都会被人泼醒,入眼的又是阴冷潮湿的地牢,鼠蚁偶会从他脚边爬过,舔舐地上低落的鲜血……这样暗无天日的日子大约持续了六十多天……他终于被人发现了。
因为他和朋友之间有约定,每七天给对方写一封信,交流最近的收获,顺便损一下对方,但他一连杳无音信六十多天,挚友自然发现了异常,倾整个丹盟之力找到了他,然后将他救了出来。
得亏他那位朋友的医术也不低,就那么一块一块骨头的给他接了回去,也幸亏是修炼之人,不然他在修仙世界大概就是个瘸子。
蓝煜向来是个不爱惹事、但脾气贼大的主,所以他痊愈以后,以巨大的利益诱惑了那些没有出手的仙盟,绞杀了那些折磨过他的人,以同样的方法,顺便还给他们喂了将感官放大十倍的药剂。
那个时候有人在疼痛中求他给他们一个痛快,也有人大骂他“没人性”,所以都已经没人性了,哪怕换了幅身体,蓝煜依旧可以对自己狠下来,狠到濒临死亡都能保持理智,像个不会害怕的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