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的反应并没有超出陈晓的预料,毕竟自己这猪可同其他的猪有些不太一样。
早在去年年底的时候,陈晓就让人准备几头猪,阉割之后一直养到了现在,恰好是个吃肉的好时候。
要知道,古人不喜欢猪肉的原因便是因为那猪肉当中有一股膻味,但是阉割之后的猪肉就不在有这个问题。
只见那陈晓将手中的筷子递了过去,面带笑意的说道:“叔伯先不要多说,尝尝味道再说。”
那程咬金将信将疑的用筷子夹了一块肉送入口中,神色也随之一变,满脸惊奇的看向陈晓。
这肉和自己印象当中的完全不同!
软糯喷香,最重要的是,自己印象当中猪肉独有的膻味是一点没有,甚至于比一些羊肉都好吃不少。
目光灼灼的盯着陈晓,程咬金这才开口询问道:“贤侄,你这是怎么做到的?”
陈晓微微一笑,摇头失笑一声道:“不过是一些小手段罢了,这猪肉需要在还小的时候就阉了,如此便能够去除腥味。”
听到这话,程咬金顿时就是一愣,怔怔的看了看自己面前的猪肉,一时间居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如此简单的办法,却是从来没有人想到过,当真是让人有些感慨。
不多时,三人便大快朵颐起来,尤其是那程咬金更是吃的满嘴流油,畅快无比。
酒过三巡之后,程咬金一脸舒爽的靠坐在自己的椅子上,脸上一本满足的神色。
扭头看向陈晓,程咬金轻笑一声道:“程默回到家里便一直提及你,说是你不同常人,老夫原本以为是夸大其词,但是今日这一顿饭却是管中窥豹,看出来一些门道。”
“你小子不同寻常人,思维敏捷,寻常人发现不了的东西你却能够发现,着实是有些难得了。”
陈晓一脸好奇的看着程咬金,却是想不明白好端端的怎么突然开始夸自己了。
心中正在疑惑的时候,程咬金的声音再次响起。
“贤侄,今日这顿饭吃的痛快,你也是个爽快之人,而老程我最喜欢的便是爽快人,你小子对老夫的胃口,今日你在这长安城中就是老程我罩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