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安,给你!”
沈十安接过晶石收进空间,感知到泉眼再一次将晶石吸了进去,而泉水流量以微不可察的变化增加些许,眉目不禁舒展,却在视线聚焦到小孩儿身上时又皱了起来,掏出两张消毒湿巾蹲下来给他擦手:“说过多少次,不要直接用手掏丧尸脑子。”
沈寻乖乖将两只爪子伸出来,浸湿了酒精的湿巾冰冰凉,擦在指缝里有些痒。肩膀上用来背刀的布带子往下滑了滑,赶紧抬手又撸回去。
沈十安瞧见了:“把刀收回去吧,我重新给你换把短一点的匕首。”唐刀太大了,又莽又沉,立在地上比小孩儿还高出一截,就算是斜着背也会打在地上哐当响,就跟蚂蚁搬家似的,他看着都嫌累得慌。
沈寻赶紧把带子攥住:“不!我就要这把!”
“为什么?”
“这把又威风又霸气,用起来超帅的!”
沈十安:“……”年纪没多大,倒还学会臭美了。
不过小孩儿对于这把唐刀的使用情况和熟练程度确实大大出乎了他的意料,受惊人的力量加持,把刀舞得虎虎生风有模有样,剁丧尸的麻利程度远超普通人水平,沈十安估测,如果是功法尚未进阶之前的自己,真要打起来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当然也是,自己时不时浸泡灵泉体质就得到了极大改善,这小东西把整个泉眼都吸干了,不生出些非人的本领那也说不过去。
但他的另外一个能力却让沈十安都有些嫉妒——大概因为他是狗子变的,丧尸们对他半点兴趣都没有,就算是大摇大摆从丧尸堆里走过去,也没有任何丧尸会主动进行攻击,顶多在被他攻击时慢半拍反抗一下。
这样的能力简直就能在末世之中横着走,而且恰好可以中和沈十安身上灵泉气息对于丧尸的吸引力。
大概算是,身为狗子精的种族天赋?
小孩儿坚决要用唐刀,沈十安也没什么办法。给他擦完手又擦了擦衣服上沾得血迹和脑浆,站起身继续往前走。车辆之间游荡的普通丧尸对他而言造不成威胁,都不用拔剑,抬脚就能解决。
从图书馆离开后,他在h市边郊区域逗留了一个多星期,一是为了囤积燃油,二是为了收集变异丧尸晶核。
燃油相对而言容易一点,跑了大约十四五座加油站,每个加油站收集十分之一左右的储油量,目前空间里已经囤了十几吨的汽油和柴油,足够他们一路开到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