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淹哥也来得巧了,家里的屋子才刚扩建完,你要早些来,绝对没有地方给你住。”
“墨梅,你带碧淹哥去东院。”夏禾转头吩咐自己的仆侍。
“碧淹哥你先去安顿吧!收拾好了我们再聊。东院的主屋的床是铺好的,你让画雨把你的衣服和其他零碎的东西放好就行了。”
“好,那我先去了,你绣工不错,这次我带来了几匹布,料子特别柔软,就当给我家侄子的见面礼了!”
“你来就来吧,还带什么礼物。”夏禾客气道。
“这算什么,好不容易来看你一次,当然得带些东西,不然我可不好意思阿禾家白吃白喝。我还给你带了些适合孕夫吃的东西,你让仆侍煮给你。”
任碧淹收拾好自己的住处后又和夏禾聊了一下午。他出人意料地和夏禾投缘,之所以离家出走要往孟武家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和夏禾聊得来。
别看任碧淹表面光鲜,其实他并没有几个交心朋友,这个时代的哥儿多困于后宅,以三从四德为荣,对于勇于走出后宅,在外打拼甚至力压汉子的哥儿,他们不仅不引以为荣,反而冷嘲热讽,各种贬低,眼界之低让任碧淹咋舌。三观严重不合,自然谈不到一起。
嫁给霍修文后,那些官家夫郎更加自以为是,任碧淹一秒钟都不想看到那些所谓官家主君表面尊敬眼神讥讽的嘴脸,实在让他作呕。幸好霍修文没让他去搞什么夫郎外交,不然这个夫君不要也罢!
“外面什么事这么热闹?”任碧淹忍不住尝了一颗夏禾的小零嘴,酸得那漂亮的眉毛都皱成一团,“咦~~”果然,孕夫的口味全无道理。
“墨梅,你去看看!”夏禾不方便出去,任碧淹又是个陌生脸孔,自然不方便出去。
“主君,是老爷回来了,他们抓住一头野猪!”孟家气氛和善,墨梅也变得不那么胆怯和畏手畏脚,做事说话都麻利开朗不少。
“阿禾!你要的野鸡。”孟武一身短打,衣服上都是混着血迹的泥土,背着一张乌黑色的弓,一手提着好几只还在扑腾的野鸡,一手提着几只蹬腿的兔子,笑得露出平整的一排牙。
夏禾看到孟武满载而归,心里又自豪又高兴,那个站在院子里,残留着狩猎时的戾气却在看向自己时将一身凶狠全都散去的汉子是他的夫君!又有能力,又懂得疼人。
把手上的猎物递给两个仆侍,洗净手,孟武走进堂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