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一些买家,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只要买的人少了,愿意铤而走险的就会更少。
只不过现在有奴籍,也有卖身契这种东西,拐卖确实不好界限,肯定有人在灰色边缘行走的。
还是那句话,能少一个是一个。
再有,目前很多拍花子都是迫于生活过不下去,或者报社的人。
毕竟有奴籍存在,拐卖的收益并没有特别离谱。
拐卖的人若是没有户籍,就只能入奴籍,卖得太贵,买的人还不如就直接买奴婢了。
若有良民户籍还敢买,除非是买来就灭口,否则一旦暴露,买家的罪也不轻。
可买来就灭口,是为了杀着玩吗?
柳芸还是相信,只要生活过得好一些了,愿意搭上三族做这种事的还是少。
剩下的,肯定得花时间花人力好好清理打击,抓一个是一个,将这类人打痛了,就会越来越少。
在某些方面,柳芸还是支持用重典的,不然,犯罪成本太低,铤而走险的就多。
当然,也得科普律法,让不幸遭遇的人赶紧找官府。
地方官府不作为,那得往上找。
如今锦衣卫和六扇门有很多飞行兽当“眼睛”,找人比以前容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