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亚当。还是后来的战争嫉妒,到现在的厄与奥德里克,他们的命运轨迹早就被神明安排好了。作为神明博弈的棋子。
智慧的出现是个意外,他让人类能够使用原本只能被人类驱使的元素,魔导师这个人类最强职业出现了。它让人类有了比肩神明的资本。
神明们恐惧了。他们再次毁灭了人类。人类进入了第三纪元。其中过程会在明天的章节做一个收尾。
还有不懂的请一定在文下提问丫!
这原本是两章,因为小天使们想快点进展感情线,那就先把背景快点放完。
谢谢小天使们有耐心看我啰嗦!笔芯么么哒!
第108章 游吟诗人的屠神之刃(3)
“又见面了。”莺跟奚白打招呼。
顿时,酒馆中所有人的视线都聚集在了奚白身上“你好。”他点点头,戴着斗篷看不清表情。随后他拿着酒找个位置坐下,刻意离莺很远。
坐近了,这个挺可爱的精灵说不定就要重蹈宠物的后尘,被雷劈死。
奚白郁闷地喝了口酒,旅店老板说是两个魔导师打扮的人从上面飞过去,顺手一个雷把马炸没的。他出来时那两个魔导师早就没影了,只能吃下这个亏。
如果抓到他们,拿命来赔吧。
刺客平淡地想。
“嘿。一天之内相见两次,我想足以证明我们的缘分。”精灵坐到他身边,两个人挨得很近,近到刺客可以闻到精灵身上,混合着草木,酒香,和淡淡蜂蜜香的甜美气息。
明明外表是个俊美的男人,怎么这么甜?
刺客转过头,面部轮廓俊朗精致的精灵冲他眨眨眼,尖尖的耳朵格外漂亮。上面戴着翠绿的叶脉形耳环,这是精灵族常见的饰品。
碧绿色的眼睛也很漂亮,如果收藏起来肯定是绝美的宝石。刺客想着,对方是他见过最美的精灵,让他,有些…蠢蠢欲动…
尤其是在夜晚酒馆暖光色灯光下,那身蜜色的皮肤仿佛流淌着金黄的蜂蜜一样,盈润诱人。轮廓分明的肌肉让人可以想象绝妙的手感。
清心寡欲的刺客先生第一次对男性的□□产生了冲动,为什么不是在某种特殊地方遇见,而是要在这个人多又正经的小酒馆里?
刺客想了很多,尺度很大,很刺激,有颜色。但他说出口只有两个字“让开。”
虽然他很想养一只精灵,但是为了这个小美人的生命考虑,还是让他离远一点比较好。
高傲矜贵的精灵碰到这种冷淡的拒绝肯定会愤怒于颜面扫地,但莺只感觉这个冷漠的家伙更迷人,有那样惊人的美貌,为什么要藏在见不得光的斗篷里?他愿意用十万字的长篇史诗歌颂对方的美貌!
作为精灵里的浪人,莺极度迷恋美色。但无论是高贵纯洁的精灵女王,身姿窈窕空灵魅惑的人鱼王,又或是被誉为神圣光明之女的人类公主。在他看来美则美矣,却如漂亮的摆件,那美于他没有生命。无法让他感觉到灵魂的震动与痴迷。
直到广场上,他用风魔法吹下眼前人的兜帽,爱神的箭就刺穿他的心脏!无论对方是什么身份,他都为他神魂颠倒。
简而言之,他馋了。
“莺不讲故事了?”有人遗憾道。
“他在和那个黑袍人说话,那人真像个巫师。不过说不定是个漂亮姑娘。”其他人议论。
奚白一只苍白的手握住酒杯,递进宽大的兜帽里。再拿出来,酒杯就空了。像极了民间传说中晚上出来喝酒的亡灵,黑袍里面其实是一副骨头。
“想听故事吗?我是一个不错的游吟诗人,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有趣,就拿名字当酬劳,如何?”莺换一种方式和奚白拉近距离。
奚白喝着酒,兜帽下漆黑的眼睛看着莺。描摹着他的五官,神情。往下落到他敞开的衣间,胸膛上。
“好。”斗篷下,他唇角微微翘起。
莺露出灿烂的笑容,张口唱道。
“神罚面前,所有魔导师联合起来,他们重筑帕瑞斯,冲上神国。发誓和神明决一死战,但人在神明面前终究太弱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