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众人正打算离开,房门被敲响。“不好意思,我想问一下你们领头的在不在?我有事要和她谈。”来人一身短袖大裤衩,他站在门口向屋内张望。
隔着防盗门猴子没敢开门,回头喊了一声:“萧叶找你呢?要不要开门?”
“让他进来,”反正这门一会他们走的时候也要开,不如看看他想做什么?
来人面皮白净中等身材,长相一般,嘴唇有些干裂,一看就是缺水造成的。
萧叶做回沙发也不说话,等着那人开口。
那人显然没有想到他们的领头人是个十岁的少女,有些诧异,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说道:“你好,我叫朱天顺是楼上的租客,不知姑娘怎么称呼?”
此人说话文质彬彬,一双拖鞋很不适合现在的形式。萧叶漫不经心的回答:“有事说事,别套近乎。”
男人一丝尴尬,又推了推眼镜这才徐徐道来。原来末世前他是个标准的宅男,靠着写网络小说赚钱。
因为不喜欢出去,总是喜欢一次买很多吃的喝的存放在屋里。也就是这个喜好让他躲过一劫,等他发现外面一切都变了的时候已经出不去了。
他靠着存放的食物生存到现在,几天前从窗户上看到有人进入小区,在家犹豫了三天,实在是渴的受不了才过来看看能不能找点吃的,或者带他一起走。
“让我们带你一起走也不是不可能,你有什么等价物品和我们交换?”赔本买卖萧叶可不做,反正和他也没什么关系。
朱天顺想了想从兜里掏出一把晶核递给萧叶:“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这个可以吗?”
萧叶凝眉问道:“你不是出不去吗?哪来的这东西。”
“其实我十天前就没吃的了,于是我试着看能不能走出去找点吃的,刚出门就遇到一个丧尸。”
朱天顺说到这里,又习惯性的推了推眼镜:“我当时吓坏了,心想着它要是死了就好了。谁知道它真的死了。我还以为是巧合,我又试了几次结果都成功了,我就在它们的脑子里发现这个东西,感觉挺好看就收起来了。不过,我的这种技能一次只能杀那么几只丧尸,我不敢走太远。只能在这栋楼里找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