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代表着,姬予开始从线上走到线下,拥有了更加坚实的粉丝基础。
当然,增加的还有姬予手里的存款。
虽然不是每天都有活动,有时候隔几天都在家休息,但真忙起来,一天都能跑三四场。
姬予忙并快乐着。
他也不知道是这种追捧和金钱的刺激,还是力量提升带来的强健体魄,让他虽然忙碌,但并不觉得累,反而乐在其中,每次都神采奕奕。
到月底的时候,他通过商演挣到的,已经破了百万。
就连林鹿和陈子琪,她俩虽然只能周末参加,但两次周末又演了三场,一人拿到18万。
这让林鹿和陈子琪都乐开了花,觉得自己成了小富婆,毕竟……这是她们自己赚到的。
其实如果别人拿姬予的歌进行商演,是需要付费的,林鹿也就算了,对于陈子琪,姬予也没跟她要,不过该说的话还是提前跟她讲清楚。
听完后,陈子琪很懂事,当时就要给姬予转钱,不过姬予笑道:
“你跟林鹿是好朋友,对我来说也像妹妹一样,十八岁之前,你可以用我的歌参加商演,挣的钱我不会要。但十八岁之后,你要是再想唱,就需要给我支付版权费了。”
“好的,谢谢哥。”陈子琪笑容灿烂:“今天我请你们吃大餐。”
“你还知道呀,早就该请啦!”林鹿挽着她的胳膊笑道。
两个小女生,这会儿都体会到了赚钱的快乐。
有些明星和大腕歌手不屑于商演,但在姬予看来,不偷不抢又能增加影响力,提高歌曲的传唱度,为什么不做,又不丢人。
再说了,姬予暂时还没有明星光环,也不用担心会被说自甘堕落,因为他一开始就在谷底。
虽然经常连轴转,但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以及闲暇时候,姬予也没有休息,而是在脑海里看那本《庆余年》。
越看越着迷,几个特别的角色都被作者刻画的栩栩如生,让姬予脑补出他们的形象,而情节上面,也让他不断想要探究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