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罗点头道:“会,且一定会的。”
耶沙沉默许久,最后只留了句:“知道了,艾罗将军保重。”
艾罗掉头,最后调头离开,他不敢再多看,再多看的话,他可能就不想离开。
从初次在这座城堡见到耶沙开始,耶沙就好像刻进了他的骨髓,与他的血液并存。
那天所有人都在说危险,断掉的阶梯让他受了重伤。
可艾罗时常在想,如果这件事情再发生,他可能还是会登上断掉的阶梯,再次看见城堡顶楼的那名少女。
——名叫耶沙的少女。
耶沙关上城堡大门,屋里被篝火烤的炽热,耶沙坐在火边,解开衣衫。
锁骨和肩膀上的红色印记变成了白色的粉末,耶沙只轻轻拍了拍,灰尘散尽后,耶沙的伤口已经恢复如初。
“回来了啊耶沙。”老头在黑暗的角落中问道,语气有种说不出的轻蔑。
耶沙从进门就感觉到了他的气息,对于他的出现似乎并不诧异。
耶沙自顾自的整理衣衫。
老头走进,蹲下身拿起耶沙身边的粉末,道:“瞧瞧,人类留下的是血肉,你留下的就是这些粉末,你和人类是同族吗,不是,可是我亲爱的耶沙,今天怎么救人了,嗯?”
“你看错了,我不是在救她。”耶沙懒得解释。
老头却仍旧不依不饶道:“没有啊,啧,我都看到了,以前不苟言笑,清高冷血的是你,怎么现在怜惜这群低等生物的也是你。”
耶沙其实也想不明白,今天面对人类那种莫名其妙的怜惜到底来源于何方。
还有听到妇女忠诚的祷告之时,又是何种感受。
“随你。”耶沙有些累了。
老头嗤笑道:“以前我只知你有人类的爱欲情仇,却从不知我的耶沙还有怜爱之心,上个对人类有怜悯之心的普罗米修斯是什么下场需要我提醒你吗?”
当然不用,耶沙心知肚明,而且曾亲眼目睹。
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的繁衍与存活,盗取了天火,将火焰的种子留在人世间,背叛了天神的意愿。天神将他绑在高加索山脉的岩石上,派老鹰每日将他的身体与内脏雕琢,他的血液与□□落在高加索山脉的每片岩石之上。历经数千年数万年的时间,天神终于忘记了,老鹰倦了,普罗米修斯也倦了,最终与高加索山脉的岩石融合,不见当年的血肉,后世千万年过去,兴许只有被层层风沙覆盖的高加索山脉和不倒的岩石永远记住了普罗米修斯。
“没什么事的话,就请离开吧。”
耶沙闭上双眼,她的大部分记忆已经流失,但是却仍旧会想起过往记忆的点滴碎片。
耶和王半躺在坐垫上,凹形桌面上摆着葡萄酒和面包,还有些算得上精致的点心。
桌上熏着好闻的烤肉,浇上橄榄油就是不可辜负的美食。
烤肉是难得的奢侈品,因为天气燥热的原因,肉类不容易保存,寻常农家只用来耕地或者劳作,耶和王也是偶尔进食。
桌子上摆着过往留存下来的资料,还有领国送来的书信,但奈何文字并不通行,耶和王压根看不懂写的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