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滴在坑坑洼洼的地面上砸出水花,休斯顿翻过一堵矮墙进入暗巷,他的fbi衬衫上沾满了水渍,橘红色的霓虹映着他有些苍白的脸颊,一条深蓝色的领带皱巴地挂在脖颈上。
他的靴子在落地时陷入一堆垃圾里,休斯顿小声咒骂了一声,在这个地方最不缺的就是垃圾。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纽约简直完美,尤其是富人居住的曼哈顿地带。
但空洞浮华的外壳下涌动着仿若冥河深渊的污浊暗流,它将自己包装得光鲜亮丽,但幻景下藏着流浪者、瘾君子、谋杀犯...比如曼哈顿的地狱厨房,又比如对面走过来的裸露女子——典型的金发碧眼,对着休斯顿抛了个媚眼。
他回以一个完美的假笑,继续向前走去,然后经过一个个路人——有人穿着精致昂贵的西装,有人的皮肤是人工制造出的小麦色。
这大概也是休斯顿留在这个地方的原因:这里不会有真实的、真诚的、甚至有深度的事物。
同时,这或许也是为什么每当有异常的事情发生时,这里的义警都能凭直觉注意到。
刚踏进公寓的大门,陈旧的木地板就发出吱呀声,休斯顿感到有毛茸茸的东西蹭到了自己的腿上。
“嘿,咕咕。”
休斯顿低下头,看见一只姜黄色的猫咪从他的脚边灵巧地窜到了旁边的木架子上,门廊处的橘色光晕把它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同时传入耳边的还有一声猫叫。
那是房东奶奶养的一只猫咪,休斯顿遇见过它好几次了,艾尔莎尤其喜欢它。
咕咕摆了摆尾巴,扫过他的肩膀,转瞬间又消失在门板后,休斯顿怀疑如果房东再把它喂得胖一些,它就不能再这么干了。
休斯顿走到三楼的走廊时,靴子里浸入的水已经使他的双脚麻木起来,鞋底摩擦着地毯产生出微小的静电。
当他掏出钥匙打开门锁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手指已经冻得失去了知觉。它们还连接着他柔软的掌心,但摸起来却像一些陌生的皮肉。
休斯顿轻轻转动钥匙,听见锁芯的金属咔嗒作响,仿佛一声小小但清晰的呼唤,他的确雀跃了几秒钟。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这是休斯顿一天中最棒的时刻。
他推开门,有着巧克力发色和眼睛的女孩朝他奔过来,她无法说出什么话,但玫瑰般的小脸上洋溢着笑容,双手紧紧搂住他的腰。
在漫长的任务时期,每当他觉得疲惫难以撑过下一秒时,艾尔莎总能让他感觉希望和安慰。哈内斯留下的不仅是一个重担,还是休斯顿现在的锚。
奥赫斯院长曾对休斯顿说过,会在光明之中感觉安全的人,和那些只有在黑暗中才真正感觉安全的人是截然不同的。
在各种意义上,不管是字面含义还是形象比喻,休斯顿都更喜欢待在阴影里——观察着一切,但这并不代表他就不喜欢光明。
就像现在,艾尔莎在他目之所及之处,正光着脚,跨过木质地板上的玩具,拽着他另一个马甲汤姆的大手玩游戏,休斯顿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笑容。
如果是在平时,他一定会愉悦而放松地走过去,然而现在他得处理最近接手的大案子。
休斯顿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了身居家的衣服,他让汤姆带艾尔莎进玩具屋玩,自己呆在客厅里赤着脚俯下身,一边后退,一边将那些犯罪现场的照片对准空间依次排列,门厅,沙发,直至橱柜。
第一个受害者是亿万富翁奥利·科尔宾,于平安夜半夜死亡。
休斯顿拿起地上的照片,受害者在他豪宅的前院里吊着,双手被绳索绑在后背上,相比后两者,没有腐败的脏器和恶臭的蛆虫,甚至连一丝血腥味都没有。
但死亡的惨状比之后两者更甚,只留下了半部躯体,脖颈处的刀口十分平整,大脑里的东西和所有内脏组织被取了出来,皮肤被剥落,能看见漂亮的鲜红色的肌肉纤维组织。
凶手认为他的罪比其他人更深刻,把他放在第一位。
休斯顿用力捏了捏鼻梁,翻阅起其他的照片。
第二位受害人名叫阿瑞尔·兰道恩,是个职业作家,说是作家,但其实只写过一本著作,常年待在家里,依旧被割破咽喉,开膛破肚,死后剥皮。
案子几乎是一筹莫展,警局的白板上写满了和死者有社会关系的人的名字,警察已经找他们当中的部分人询问过,大多数都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少数没有的警方也找不到相关的证据。
凶手是个十分谨慎的人,除了他特意制造的线索,他没在现场留下任何证据。没有目击证人,所有受害人都是在别处被杀,随后抛尸在现场。没有人报警看到谋杀的过程,或是抛尸的过程。尸体上也没有任何可以用于追踪的dna和纤维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