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一见钟情”这个词,黎樾并不陌生。
班上女孩子激动地讨论小说或电视剧里面的情节,常常会提起。
他过去对这个词语嗤之以鼻,认为所有的“一见钟情”都是见色起意的美化。作为一个鉴定的日久生情派,他坚持谈恋爱一定要追求灵魂上的深层共鸣!
然而事实证明他错了。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一见钟情和命中注定。
事实再一次证明了他和女神之间的缘分。
黎樾原本想要找城北校区的朋友打听一下心上人的消息,谁知还没来得及问,他意外路过这家书店,碰上了在这里打工的孟熙和。
当时正是黄昏,太阳挂在了地平线的边缘,云层染上橘金色,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阳光漫进沿街的玻璃窗,照在店内低头看书的人身上。
茫茫人海,遇到一见钟情的那个人,已经是难得的幸运。而在他错失这份幸运后,他的心上人居然又出现在他的面前!
这难道还不能说明一切吗?
黎樾当即走进了那家书店!
按照偶像剧的套路,黎樾接下来就该成功引起孟熙和的注意,飞快展开一段干柴烈火或者你追我跑的青春恋歌。
然而事实上——
他同手同脚地走到了柜台前:“你,你们这里办会员卡吗?”
到现在七八天过去了,黎樾除了办一张价格昂贵,说不定是专门为了宰他才制定的【借书卡】,什么进展都没有。
哦对,他知道了对方叫孟熙和,还是从书店老板嘴里听来的。
生动地阐述了【没出息】三个字该怎么写。
……
想到自己遥遥无期的追求计划,黎樾叹了口气。
他明明是一个社交无压力的话唠+自来熟,但一到孟熙和跟前,那些平常轻而易举就能说出来的话,都变成水蒸气,从脑子里蒸发掉了。
他抓狂地挠了挠头发。
这样真的不行!哪个女孩子会喜欢在自己面前怂啦吧唧的男孩子?!
而且豪言壮语都在群里放出去了!今天无论如何,也得勇敢地迈出第一步!
脚上突然一沉的触感,打断了他的自我鼓励。
黎樾熟练地弯下腰,把那坨毛茸茸捞进怀里。捏着满手软绵绵热乎乎的小肚子,他感慨了一句:“宝贝儿啊,要不我还是找根牵引绳遛遛你吧,万一将来真的三高可怎么办啊?”
“宝贝儿”抽了他一巴掌。
黎樾的“宝贝儿”是一只野猫。
虽然是野猫,但因为擅长耍赖撒泼,四处打劫,日子过得非常滋润。毛色黝黑发亮,触手顺滑,又养了一身的肥膘,远远看着简直像只狗。
黎樾刚开始还以为它怀孕快生了,特意给它做了间“产房”,谁知这货是只公猫,快拖地的小肚子里并没有猫崽,只有脂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