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会这样,我就应该把她留在电梯里活活闷死,狼心狗肺的婊子!
我想起了妻子,就跟阿sir说我老婆可以为我作证,火不是我放的,不信你们问她!
阿sir就冷冷的告诉我,妻子在口供里说,她当时昏过去了,对放火的事情一无所知。
呵。
妻子估计是害怕她妹妹坐牢吧,姐妹俩果然感情深厚,都他妈是一路货色。
阿sir见我抵死不认,也有点没辙,问了一下午都没有进展,就结合现场收集到的信息,推断这次火灾是我不小心引起的,念在不是主动纵火的前提下,加上小区准备重建和无人伤亡,公共财产损失不大,最终决定不对我追究刑事责任,但要罚款三十万元整,以示惩戒。
说来也是可笑,之前我替周庭画设计图,刚开始赚了六万块,后来又帮他拿下一个大单子,赚了十五万,加起来也才二十万出头,连罚款都交不起,最后是林秀妍那小三八假惺惺的来给我补了剩下的九万,才免去了一场牢狱之灾。
我没有打电话给我妈,我怕她会想不开,医院给我的伤情鉴定,是右肩胛骨破碎,头部轻微脑震荡,左膝盖开裂,全身多面积一度烧伤,需要卧床两个月以上。
当天晚上,妻子给我打来电话,问我什么时候跟她去民政局离婚,她只要儿子,其他什么都不要,我对着话筒大吼,骂她臭婊子,让她滚,傻逼女人看见就恶心,想要我儿子门都没有!然后就挂了电话。
结果三天之后,法院给我打来电话,说妻子以诉讼离婚为由把我告了,让我两天后的下午三点准时到法院出庭,并已经对我下达了传唤文件,但我不想以这种方式离婚,更不愿意放弃孩子,所以就没有出庭,第二天中午法院再次给我下达通知,说是第二次传唤如果还不来,法院就会对我缺席判决。
我咬了咬牙,仍旧没去,法院只好在两天后当庭宣判:由于我个人名下财产太少,不具备抚养孩子的基础条件,所以儿子判给了妻子。判决书还说,妻子愿意独自承担一切抚养费,以后不需要我出钱,但作为相对条件,她有权可以让孩子不见我。
简而言之,从此以后,儿子只是妻子一个人的,完全与我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