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没有理他,而是一字一顿的对我说:“我妈每个月需要一万块的护理费,我要够两年的钱……”
我没有回头,沉默了一下,才对他说:“李龙,我对自己人从来不会吝惜,你跟我干,或许不会大富大贵,但一定可以衣食无忧,林斌,拿二十万给他。”
林斌打开我的箱子,数了厚厚的一捆钱给李龙,他把钱捧在手里,眼泪一下就出来了,他哽咽着说:“二哥,我跟定你了。”
我没有说话,我并不觉得二十万可以让李龙彻底信服我,但是我会用时间证明,我是一个值得他追随的人。
二十万很多吗?并不多。但是对于李龙来说,这就是天文数字,他现在很普通,年初才刚退役,在电子厂守仓库,为了他妈妈的医药费,他蹲在地上哭,近两米高的汉子,能干翻白璐二十个马仔的猛男,他愿意低声下气求他的亲戚,这就是孝子,跟我一模一样的孝子,我知道他家里已经没有人了,而且跟亲戚也闹得很僵,否则在医院的时候不会只有他一个人来。
对父母孝顺的男人,会永远保存着良知,哪怕他杀一万个坏人,也不会对一个三岁的孩子下毒手,我需要的就是这种兄弟。
林斌狠狠在李龙胸口打了一拳,说你他吗的,我哥可以赚一个亿,可以光是收红包就收一百万,你现在说,他牛不牛比?他是不是小混混?
李龙擦着眼睛,就点头,说不是,二哥是大哥,是干大事的大哥……
我开着车,有点想笑,这两小子年纪都不大,凶起来的时候像猛虎下山,但是安静下来,又像顽皮的孩子,很有意思。
车子开了半个多小时,约莫是晚上十一点,我回到了自己的酒吧,大雨已经停了,三家酒吧是紧挨着的,名字分别叫血色玫瑰、修罗地狱、世外桃源,名字很有特色,是我自己取的,里面的装修也跟名字相契合,其中玫瑰的女客人最多,地狱最乱,全是些二流子混混,或者是叛逆期的小年轻,桃园比较安静,类似于清吧,客人们都很自觉,只是单纯的喝酒聊天。
我带着林斌和李龙进了修罗地狱,音乐声震得人耳膜发痛,他们今天晚上干了架,正是需要放松的时候,酒吧的服务员都认得我,主动上来跟我问好,这种感觉挺爽的,总算让我有一点老板的样子了,我到吧台上拿了几瓶高档酒,正准备喝,突然间,一个熟悉且陌生的声音在身后响起:“陈歌?”
我转过身,看着说话的人,浑身都僵了。
居然是霍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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