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绎因惯性往后倒,然后双手紧紧移到林澍的腰上,像抱着救生圈似的抱着林澍的腰,一点也不敢放松。

林澍嘴角微微勾起,放慢速度,免得张绎回去又晕的吃不下饭。

孙一凡他们已经习惯了自由活动,开着车回去,孙一凡坐在开着暖气的车里喝着热饮,小声说:“大人也太奇怪了,大冬天的居然骑摩托车,风多大啊,吹的人脸都跟刀割似的,绎哥可是普通人类,经不起这样折腾。”

车里一阵沉默,良久骁途才无奈地说:“这叫浪漫,你一个刚出山的小妖懂什么?人类肯定更喜欢这样的二人世界,不是有个词叫速度激情吗?”

吴子文摸了摸下巴,回忆着说:“可我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宁可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想做在自行车后面笑,大概意思应该是说更愿意坐宽敞的豪车而不愿意坐两轮吹风的车子吧。”

骁途笑骂道:“你是不是傻?那辆机车是自行车能比的吗?那辆车的价格比我们这辆高多了,换我也宁愿坐那辆两轮的。”

“你说的对,我们大人那是要什么有什么,确实是天底下最富有的男人了,谁跟着他都不亏。”

“所以妖族内部都在感慨,张绎真是好命,居然能被大人看上,真不知道他前几世积了什么福。”

“反正这种事是羡慕不来的,好歹我们还是绎哥的身边人,别的妖连大人的脸都没见过,我们却能经常见到,还能说上话,已经是莫大的福气了。”

孙一凡咬着吸管点头,“是啊,我以前连想都不敢想,居然能离大人这么近。”

等他们回去,就看到那辆拉风的机车停在门口,屋子里没声音,张绎他们并不在家。

郁浩然也回来了,他和张绎一人住一半的院子,共用一个厨房,吃了几天大锅饭他今天也准备自己下厨,原本还打算问问张绎和林先生要不要一起,结果得知他们并不在家。

孙一凡他们照例去吃了剧组的大锅饭,冬天天黑的快,冷风飕飕地刮着,他们回屋的时候特意留了门,孙一凡还给张绎发了信息,告诉他厨房里给他们留了一锅鸡汤,让他回来喝了暖暖身子,虽然大家觉得没必要。

张绎带林澍去了镇上一家口碑不错的餐馆,点了几道当地的菜,又要了一瓶啤酒,和林澍一边说话一边吃。

家里人多,中午大家都在片场所以两人可以安静地吃顿饭,晚上肯定就不行了,我更喜欢这样和林澍两个人不受打扰的吃饭,虽然对方基本都在看着他吃。

张绎吃了中午那顿合胃口的饭菜,晚上这顿就有些吃不下了,好奇地问:“你什么时候学的厨艺,天南地北的菜色都会做吗?”

“几百年前的事情了,当时学的挺杂,也不知道具体是哪里的菜色,不过现在网络这么发达,随便查一查就知道你家乡流行什么菜了。”

张绎喝了一口高度数的白酒,这里的酒难入口,火辣辣的,从舌头一路烧到胃里,他才喝了一杯就全身暖烘烘的了。

“那你有心了。”张绎撑着下巴看他,此时外头天全黑了,小餐馆里只有几盏昏黄的日光灯,这样的灯光下看林澍,令他全身蒙上了一层神秘的光环,仿佛随时随地都能羽化登仙。

于是他便问了:“林先生,这么多年了,您为什么没有成仙呢?还是说,这已经是仙人了?”

林澍一听他这话就知道他喝高了,明明才一杯白酒下肚,没想到张绎酒量这么差,他随手在两人周围布下一道结界,平静地问:“你觉得仙和妖有什么区别吗?”

“我不知道,我们道家的古籍里只记载了妖,并不知道神仙是什么样的,不过我们祖上有些天师会自己封自己是神仙,他们法力高强,连百姓都供奉他们。”

林澍对天一道算是熟悉的了,也是看着天一道从辉煌走向衰败的,说实话,对那些自诩天下救世主的道士,林澍并没有好感,而那几个被奉为神仙的臭道士就更令人不耻了,都是是非不分只懂降妖除魔的傻子。

“仙人只是凡人对功德无量或是法力高强的人的一种称唿,上古时代,各界都有法力高强的人物,这些人在普通人眼里就是神仙,不过他们都陨落了,到如今,已经没有这样的人物存在了。”

“不啊,如果是这样解释,那我觉得你算得上是了,至少纵观全世界,林先生应该算是最有本事的人物了。”

对于张绎的赞美,林澍心里并不以为然,“你们人类不是常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任何人都有自身的弱点,我也不例外,在某方面我是比别人强些,但只要抓住弱点,同样不堪一击。”

张绎顶着众人羡慕的目光坐上机车的后座,因为人多没好意思搂住林澍的腰,只好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林澍低头瞥了一眼,什么也没说,油门一加,飞快窜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