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澍没有立即回答,先回忆了一下“喜欢”这个词的意思,不太确定地问:“你这喜欢是指哪方面的?”
张绎大笑起来,“算了算了,我觉得我们之间有代沟,某些方面很难沟通。”
林澍不悦地反驳:“我并不觉得,我一直在与时俱进,只要你说清楚,我就能明白。”
“那你就当我没问吧,我突然又不想知道了。”张绎仅存的理智告诉他,对眼前这个妖的好奇心不要太大,知道太多并没有好处。
可不明白为什么,他对林澍的好奇心越来越浓,想知道的事情越来越多,他惶惶地想:也许终有一天,他会走向自己不愿意走的那条路上,到时候该怎么办呢?
张绎拍拍脸颊,他是一喝酒就脸红的人,白里透红的肌肤很好看,加上喝醉酒眼神都是水濛濛的,看着比平时稚嫩了不少,其实算算年纪,他也不过二十岁而已。
“走吧,回去了,这里的晚上可冷了,还是躺在炕上舒服。”
林澍突然想起来,他今天一整天都没有去找住宿,这个时间估计也很难找到住的地方了,张绎在他面前起身,拿着手机去付款,然后朝林澍勾勾手,“走吧,咱们得走回去了,正好散散酒味。”
走出餐馆,冷风一吹,张绎顿时清醒了几分,看着走在身旁的大妖,神色有点怔愣,他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和妖界大佬这么心平气和地相处,如果说出去,恐怕都没人相信。
可是为什么呢?他真的太想知道了,林澍为什么会愿意和他交往呢?自己身上到底有什么吸引他的地方?
算了算了,问的那么清楚做什么呢?人家给面子他接着就是,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
林澍见他一会儿摇头一会儿蹙眉,像是在想什么深奥难解的问题,他瞥了眼张绎的手腕,那串木珠还好好地戴着。
张绎裹紧外套,这地方冷是真的冷,风吹的脸都要干裂了,“我还是喜欢南方的冬天,虽然湿冷湿冷的,但起码在户外不至于被冻死。”
林澍脱下外套披在他肩膀上,张绎愣了愣,然后拿下来还给他:“不用不用,我穿的很多,只不过这天气穿再多都觉得冷,而且你这件风衣除了好看真没有保暖作用。”
说完他又瞥了眼林澍身上仅存的一件衬衫,提议说:“虽然我知道你不冷,但你好歹入乡随俗吧,做做样子也好,免得被人当异类,我看孙一凡他们就挺上道的啊,冬天好歹还知道穿件薄薄的羽绒服。”
林澍解释说:“我与他们品种不一样,耐寒能力也不一样。”
“哦~”张绎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你是生长在北方的树吧,难怪不怕冷。”
林澍哭笑不得,但也不好解释他的说法,在他生长的那个时代,其实很难分清东南西北,而且那时候整个地球的气候也不是这样的。
走回住所,张绎看到门口挂着的红灯笼,搓了一把脸,“我现在觉得当演员也是挺有意思的一个职业,可以到不同的地方拍戏,演绎不同的人生,像这样的地方,如果不是为了拍戏,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来一次。”
林澍早就走遍了天下,他有漫长的生命,不过人类不同,短暂的几十年要想走遍世界确实很难。
“如果你准备在这一行干下去,喜欢总比不喜欢好,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已经是人生一大幸事。”
“你说的对,我以前一直想做一名天师,可是最近我仔细想想,我之所以以这个职业为目标,更多的是因为不甘心,从小师父就说我将来一定会成才,我也这么认为,十几年的信心突然崩塌了,人就有点缓不过来,脑子里一根筋似的想在这个行业做出点名堂来,可试过了才知道,不行就是不行,付出的努力并不会变成果实,事倍功半,反而是进了娱乐圈,我发现自己如鱼得水,每个导演都夸过我,夸着夸着我就真的以为自己天赋异禀了,是不是挺可笑的?”
林澍认真地看着他,“为什么觉得可笑?他们又不是骗你的。”
“一半一半吧,你要知道,人类说话呢都是喜欢夸的,他们会把你五成的好说成十成,一来嘛,让你增加自信心,更有动力,二来嘛,也许是因为你背后的人,所以我理智的时候都把这种夸赞减半来听。”
林澍觉得没必要,“既然你都说了,人类就是这样的性格,那有何必那么理智,他们夸你就收着,你本来就很优秀,我看过你演戏,确实挺有天赋的,至少演什么像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