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来了,这些够你凑合几天。我会尽快想办法。”莱恩斯裹进斗篷,迅速锁好牢门,朝入口反方向躲去。
安德烈挥手,一只琉璃瓶落在他手心。
流转的暗红液体黏黏糊糊沾染在瓶子内胆上,安德烈不用拔开木塞,都能想象到那种难闻的气味。
人造血。
很好,莱恩斯是真的把他当兔子喂。
一把琉璃瓶乖巧地蹲在墙角,脚步声响起时,一堆稻草遮盖了他们的身形。
安德烈拧开盖子,忍着恶心咽下了那瓶小剂量人造血,压着舌尖的苦涩和肠胃的抽动,迎上了来者不善的诺德。
诺德不是一个人来得。他身后跟着一排穿戴整齐,手持利器的猎人。
猎人们鱼贯而入,把本就窄小的牢房挤了个满满当当。
“回心转意了?会长大人?”
“想多了。我不会相信吸血鬼说的任何话。”诺德冷冷道,吩咐猎人拿出银钉和锤子,“圣器伤不了你,我们就来试试最传统的方式。”
“好让你见识一下,不属于这个时代的,落伍的东西。”
安德烈看着尖锐的银钉发出几点晶亮的光泽,笑着说:“请便。”
作者有话说:
安德烈:猎人都是大猪蹄子!
第四十六章
安德烈在还是人的时候,就讨厌两种事情。
一种是饥饿,一种是疼痛。
在成为亲王,脱离血族之后,这两种感觉离他已经很遥远了。却没想到活了这么大岁数,还要一一品尝一遍。
银钉这种法子古老,但的确有用,尤其对于虚弱时期的他来说。
诺德在上面做了老掉牙的咒法。如果不是能力受限,安德烈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钉子起下来。
拔掉钉子的过程血腥且难熬。从手掌中间穿过的银钉牢牢钉如墙壁。手骨今夜经过两番折腾,造成的疼痛消磨了安德烈所有的耐心。
因此他收紧手掌,手骨和血肉擦着钉身,直直把钉尖从墙壁里拽了出来。
激烈运动撕扯伤口,安德烈舔舐温热血液,喉口发干。
血猎的监牢年代久远。吸血鬼退出历史舞台已久,银质栏杆沦落为关押乞丐流氓,刻着的阵法早就被粗粝带着油星的指头磨得所剩无几。
安德烈掰断锁链,大摇大摆走出血猎大门。
灌木丛生的街道在寂静的夜里时不时传出草叶摩挲的声音。安德烈的耳朵本能追寻活物,闪身捉住了鬼鬼祟祟的“偷袭者”。
柔软的皮毛捉在手中触感极佳,偷袭者受了惊吓,一双红眼睛惊恐地看向安德烈,两只有力的后腿凌空哆嗦着。
这是只足月的母兔。在无人看管的灌木吃的圆滚滚的,模样可怜又招人疼爱。
然而在安德烈眼中,兔子的样貌已经模糊,只剩皮毛下流动的血液叨扰他的耳朵。
那点人造血一点也不管用。
世上没有食素的吸血鬼。安德烈听见自己的心脏砰砰跳着,那是为血液而沸腾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