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23章

春光乍泄 唯其 3895 字 8个月前

吃过午餐,乔麦甩下严朗,一个人跑出去玩。

起初严朗不同意,怕她单独外出,万一出什么岔子没法跟陆总交代,但在乔麦说她一个成年人,又带了满格电手机,怎么可能出问题的坚持下,他被迫同意了。

走出云栖会馆,乔麦脑子里那根紧绷的弦终于松弛下来。

她站在分岔路左右看看,往右是他们来时的那条盘山公路,往左则是未知。

乔麦斟酌片刻,左拐走向未知。

这是条只能容下一辆轿车的小路,一侧是会馆围墙,另一侧是树林。

路上没什么人,很是清净,今天难得出了太阳,稀薄的阳光从树林缝隙透下来。

偶尔能听见鸟鸣,音色清丽婉转。

乔麦心想,陆之和他们来了这么亲近大自然的地方,却只顾窝在会馆里谈生意喝酒,真是没意思。

往前走了一段路,一辆共享单车吸引了她的注意,乔麦惊喜地跑过去,没想到在这儿还能有自行车。

她掏出手机解锁,惬意地骑着车往前走。

阳光,树林,微风,秋天的诗意延伸在她脚下的自行车里。在小路上拐一个弯,骑上更小的田埂,农民伯伯的田地渐渐展开在她眼前。

这是片巨大的藕池,被田埂分割成一个一个的小方块,一些农民穿着防水服站在泥里挖藕。

秋天荷叶荷花都谢了,一眼望过去田地里光秃秃的,就剩稀泥,给人一种荒芜之感。

但在那些厚重的淤泥之下,秘密地埋藏着宝物。

乔麦停下自行车,站在田埂上好奇地看,只见他们在水下的淤泥里一阵抠索,然后挖出来一整根莲藕,像寻宝一样。

挖藕人大多是男性,只有一个中年女人在里面。乔麦很快注意到她,个子不是太高,看起来也不是很强壮,扎了个灰扑扑的头巾,脸特别朴实。

过了会儿,女人大概是累了,上田埂来休息。她脱下橡胶的防水服,坐到地上,左手在身后捶腰。

乔麦犹豫了会儿,怯生生地走过去搭话:“姐姐,这个工作是不是特别辛苦啊?”

女人侧头看她一眼,大刺刺地笑道:“那不是,水下可冷咧,一站就是几小时,还得老佝着腰。”

乔麦对她心生几分敬意,也不免有些心疼。像这样需要体力的工种,女性来做真的尤其辛苦,如果有别的更好的谋生法子,可能她也不会来做这个。

“您爱人呢?”

女人笑笑:“离了。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还是靠自己最实在。”

说着打量她几眼:“你是过来旅游的吧?”

乔麦嗯了声:“算是吧。”顿了顿,又说:“我以前从来没见过挖藕,虽然自己常吃,没想到是这么挖出来的。”

女人见她好奇地盯着田地里那些挖藕人,猜出了她的心思:“你是不是想试一下?”

乔麦有些不好意思地:“可以吗?”

女人心地很好,大方地说:“可以,反正我现在休息,也不穿这个衣服。像你们这种城里来的小姑娘,看什么都新鲜,想试试。”

她起身帮乔麦穿防水服,乔麦冲她笑了笑:“就是机会难得,所以想体验下,谢谢你。”

“没有事的,就当你帮我干会儿活了。”女人扶着她下田,站在田埂上指导操作。

乔麦下水后行走特别困难,没多久寒意就透过防水服渗过来。她边听姐姐指挥边弯腰伸手在泥里摸索。

“摸到藕的尖尖后力气轻一点,完整的藕才值钱,要是断掉孔里进了泥,就卖不起价了。”

乔麦应了声好,没多久便摸到一根藕,顺着轮廓清掉周围的淤泥,从水里拿出来,完完整整的一根,给她高兴坏了。

如此反复几次,虽然兴致不减,但实在是太冷,她整个手冻得通红,连鼻尖都红了,着实熬不住便上了岸。

“姐姐,这个钱真的是不好挣。”

女人憨憨地笑了笑:“我是吃了没文化的苦,只能干点体力活,不比你们读书多,挣钱怎么都容易点。”

乔麦脱下防水服还给她,女人边穿边说:“所以女孩子还是要多读书,起码多点选择。”

乔麦认同地点头。等女人下了田,她继续留在岸上看挖藕,直到陆之和给她打来电话,她才骑着自行车往回走。

快到云栖会馆门口时,一辆宾利从对向开过来,比她先拐进停车场。

乔麦跟着骑进去,只见车停稳后,戴着白色手套的司机下来,毕恭毕敬拉开后座车门。

一个中年男人从车上走下,看上去五十多岁。

另一侧下来个年轻女孩儿,长发大波浪卷,穿一身墨绿色大衣,涂着常人难以驾驭的亮红色口红,手上挎着个爱马仕包,戴着墨镜的眼睛环视一圈,跟着走向男人身边,挽上他胳膊。

乔麦愣了下,尽管巨大的墨镜遮掉她半张脸,但她还是认出她就是昨天才上过热搜的宁珂妤。

对方并没有留意到她,径直走向会馆入口。乔麦锁好共享单车,也跟着朝里走。

门口的侍者需要查看会籍,乔麦没有,被拦下来,正不知道怎么办,另一个侍者过来说:“这位小姐是跟陆先生一起的,请她进去。”

接着转头跟她道歉:“小姐不好意思,他是新来的,业务能力还不太熟练。”

乔麦惶恐地摇头:“没事没事。”

这个小骚动引起了宁珂妤的注意,她从前面回头,把墨镜往下扒拉了点,看一眼乔麦,对身边的男人轻笑:“你不是说这个地方很高级?怎么什么样的人都能放进来。”

中年男人也回头看了乔麦一眼,视线在她脸上和胸前顿了顿,随后移向那两个侍者,有点兴师问罪的意味。

乔麦低头看自己一眼,原来挖藕时她的白色毛衣外套不小心蹭到了点泥,看起来有些脏。

她不清楚宁珂妤是认出了她所以故意的,还是没认出,总之这个话听起来很不舒服,她想回击两句,又碍于对方身份所以不太想惹事。

正打算忍气吞声,一道懒散的声音响起:“去哪儿玩了,怎么才回来。”

乔麦循声望去,陆之和从里面走出来,一身西服笔挺,衣领上别着枚很有设计感的胸针,高高的鼻梁上架着眼镜,金属质感的饰品让他更添了几分孤高。

中年男人见到他,神色顿时和善许多,主动伸出手:“陆总,好久不见。”

宁珂妤也愣住,又重新回头打量一遍乔麦,仿佛这才认出她。

陆之和脸上没什么表情,和对方虚虚一握,淡道:“周总。”

短暂地接触,然后松开,他甚至没有和对方寒暄,仅仅点了个头,便径直朝乔麦走来。

抬手擦了擦她鼻尖上的泥,他语气宠溺:“干什么去了,弄得跟个小脏猫一样。”

乔麦耳根热起来,难得地结巴:“就,就去田里玩了会儿。”

“你也太皮了。”陆之和无奈地笑笑,拉起她的手往里走:“先去洗干净。”

两人径直擦过宁珂妤和那个中年男人。等他们走了,宁珂妤才问:“你认识陆之和?”

中年男人头一点:“想来北城做生意,谁不知道要先拜他们秦家的码头?就连在这会馆,也是他们家最大。你以后对他身边的人要谨慎点,不能再像今天这样,知道吗?”

宁珂妤咬着后槽牙,闷闷不乐地哼了声。

-

乔麦以为是去房间洗干净,没想到陆之和带她去了温泉。站在入口处,乔麦撇着嘴:“我又没带泳衣,怎么泡?”

陆之和凑到她耳边,低声:“不穿衣服也可以泡。”

乔麦斜他一眼:“我不干。我不想跟陌生人一起,多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