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之和送给乔麦那个娃娃,被她很珍惜地放在床上。
虽然早已过了抱娃娃睡觉的年纪,但她还是每天抱着睡,尤其当他出差,家里没有人陪,娃娃就是她的慰藉。
尽管已经过去很多年,乔麦依然记得那天放学回到家,发现娃娃不见,她妈妈轻飘飘地说太脏已经扔掉时,她心脏碎掉的那种感受。
小时候家里经济不是太宽裕,父母几乎没有给她买过玩具,那个洋娃娃还是外公买给她的。
明明只是有点脏了,并没有坏掉,只要洗一下就好,妈妈却直接扔掉。
后来长大,发现网上有些养狗狗的人,都不会把狗狗喜爱的玩具扔掉,而是洗干净晾好再还给狗狗。
乔麦不知道当妈的如何能做到如此忽视女儿的情感需求,或许就是这些点滴小事,导致母女之间的关系一直很疏远。
同样的小事,陆之和却注意到了,注意到当年的小女孩还停留在原地,等待她那个永远回不来的洋娃娃。
他替她找到同款,也填补了她心脏上敞着漏风的那个大洞——瞧,真正喜欢她的人,是会注意到她的情感需求的。
自那以后,乔麦发现自己更加喜欢陆之和,仿佛陷入第二次恋爱。
看见他会脸红心跳,牵手内心就欢呼雀跃,甚至在床上被他触碰时,感官都比从前敏锐。
他对她这么用心,她也想回赠他礼物,但思来想去,不知道送什么好。
乔麦上一段恋情是在大学,那时她只是个穷学生,陈陌家境虽然比她好些,但放在本地人里横向比较,也算不得什么。
那时恋人之间互赠的礼物,就是口红,项链,鼠标,键盘之类的小件。
显然现在送这些给陆之和是不合适的,价值太低,且不符合他身份。
乔麦实在想不出好点子,便去找莫淇淇商量,莫淇淇给她出主意:[你要不送他块表?]
此时已晚上十一点多,她宿在顶层公寓。
陆之和坐她身边,倚着床头翻看一本外文书,腕骨上的表已经被摘下来,随意地放在床头柜。
乔麦视线越过他,看一眼那块表,表盘设计繁复,无数小齿轮咬合相扣,是很贵的牌子。
陆之和衣帽间有个很大的玻璃柜,里面摆满了像这样的表。
乔麦曾经好奇查过价格,有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这么贵的表在他眼里就是寻常配件,不用时就随意搁在茶几,浴室,或者床头柜。
乔麦微微叹气,默默地给莫淇淇发过去一个小人儿举着四十米大刀砍人的表情包。
[送表?我疯了吗?你把我两个肾卖了我都送不起。]
莫淇淇回了个跪地磕头的表情包:[爸爸我错了。那要不然送他个领带夹?]
乔麦想了想,领带夹她倒是负担得起,只是意义稍显不足,不如他送她娃娃那么用心:[还有别的推荐吗?]
莫淇淇:[要不送个游戏机,ps5?]
乔麦:[他不打游戏。]
莫淇淇:[要不然送雪茄?]
乔麦:[他不抽烟。]
莫淇淇有点没招了:[哎呀我看干脆就把你送给他,别穿衣服身上绑几根红带子,再打个蝴蝶结,保证他喜欢。]
乔麦没忍住,噗嗤笑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