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球人都是魔法天才?(下)

穿越两界的倒爷 王某 1735 字 8个月前

哈哈,妙极!有了“世界之门”我的时间也比地球同胞多了,呵呵,这样我的寿命岂不是延长了……日!我算错了!这根本不是什么好事,我真是个笨蛋。

比方说,我在地球可以活七十年,那么到了异界就可以活三百五十年了吗?不,我的身体应该和手腕上的手表一个道理,在地球它是六十秒一分钟,在异界仍然是一样,两个世界的一秒钟的长短并无区别,所以它显示的时间整整比挂钟快了五倍。

同理,我的寿命在异界仍然是七十岁,问题是,如果我在异界待上十年,回来的时候地球上只过了两年,我今年十八岁,也就是说当我二十岁的时候,在别人眼里我跟三十岁的人似的,老的也忒快了吧。

以这个度算,一边一半平分二十五年的话,在地球这边用不了几年我这就成了小老头了,到时候我比老爸老妈还老,还娶什么媳妇啊,看来想娶俩媳妇还是很困难啊。

如果我有异界人类那么长的寿命就好了,据阿诺老师说,不说寿命级长的龙族、精灵族、血族等族,仅仅是寿命最短的人类,不出现意外的话,活个一、二百岁跟玩似的。羡慕啊。

看来异界还是少去为妙,郁闷……嗯,阿诺老师喝地那个叫什么来着……生命泉水,这东西不是可以延长寿命么?异界人类地平均寿命是二百岁,阿诺老师活了五百多岁,延长了一倍多,听他说那还是稀释过的生命泉水,我要是找到这宝贝……嘎嘎,只要能活二百岁,两个世界的时间就足够安排了。老师的日记中一定有生命泉水的记载,回头得仔细找找。

人这一有奔头心情自然好多了,心情放松后我觉周围少了点什么,左右看看,恍然醒悟,魔法元素感觉不到了。这本没什么,早就知道地球缺这玩意,但我内心猝地闪过一股莫名的想法,一时又没抓住,思索半晌仍想不出个所以然。

下午的气温甚是炎热,让我的心情更加烦躁,这鬼天气热死了……热!?没错,是温度!我想到了,刚才的想法是——也许地球人都是魔法天才。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环境。兰泉市是北方城市,冬季最冷的时候气温达到零下四十几度,以前见过一个到兰泉做生意的南方人,厚重得冬衣穿在身上跟狗熊似的,可他仍吸溜着鼻涕哆嗦着说:“哎呀……北方的天气好冷了啦,冰死人了啦。”可这点寒冷对本地人来说算什么啊,三九天照样有大姑娘穿着短裙逛街。

再举个例子,我小时候在夏季去过一次南方,那叫一个热,哥们都快熟了,可街边上竟然有很多人在吃麻辣火锅,佩服啊!

北方人耐寒,南方人耐热,都是环境造成。那地球人和异界人呢?我怀疑自己对魔法元素的敏感也是环境造成的,不过实验就免了吧,“世界之门”这种宝物知道的人越少越安全,否则,引起两个世界的战争那是轻的,重点是有可能危及本帅哥的生命,没说错,世界大战这样的灾难当然没有我的生命重要了。

安全起见,先把“世界之门”在地球的坐标改到我的卧室,这样我就可以趁着夜黑人静……哦吼吼。

心情愉快,浑身是劲,我早早开始准备晚饭,老爸老妈都是工人,平时工作很辛苦,我这做儿子的当然把家务活都包了,咱是孝子嘛。使出浑身解数,打造出一桌美味晚餐,虽然因为材料的关系晚餐不算丰富,但我的心思用了不少,色香味俱全,从小学时我就学会做菜了,对厨艺本帅哥绝对自信。

父母回来后看到我精心准备的晚餐,欣慰的目光毫不吝啬的在眼中闪现。

说起俺爹娘虽年过四十,但看上去可一点都不老,说是我我哥我姐也有人信,俊男美女啊,要不然怎会创造出我这样的极品,遗传,不要嫉妒哦。他们的美容秘方很简单,夫妻恩爱家庭幸福生了个好儿子。

我爸的性情人如其名——霍达,真的很豁达。老爸是我儿时的偶像,心灵手巧没有他不会摆弄的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