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比羊羔还小的男孩捏紧手里的玫瑰,连手心被花刺扎疼了也顾不得,颤抖的声音里夹着细碎的哭腔:“我错了,先生,别赶我走。”

他如同那些娴熟的同行一般竭力向陌生人奉上青涩如栀子花的身体,冰白皮肤惶然贴上男人戴着丝绒手套的手。

比月光更凛冽的刀锋擦过手臂,划破了少年身上那件廉价衬衫。

“我什么都可以做,真的。”

他生了一双圆如猫眼的眼睛,睁大了的时候茫然而无辜。

他是真的害怕,因此演起来也自然得多。

莫兰想到自己曾经在农场里看到的小羊羔,刚刚从母羊的胎衣中剥离出来,连站都还站不稳,却已经学会用柔软的舌尖舔舐主人的掌心。

好漂亮的小羊。

男人猝不及防地用手掌在少年眼前轻轻挥了一下。

少年只是迷茫地睁着那双圆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虚空。

“先生?”姜迟不安起来,眉目困顿的时候也好看得叫人想亲吻。

“我在这。”男人斯文俊秀的脸上掀起一丝浅淡笑意,语气好像在逗弄自己的小宠物,“往这儿来,好孩子。”

姜迟很听话,他现在唯恐男人杀人灭口,自然是他说什么都肯听的。

沾着血色的脚掌走过冰冷地面,落下一串艳丽印迹,像是开到极盛的玫瑰,竟是比少年手里的还要惹人眼球一点。

盲眼的卖花少年一只手扶着墙,小心翼翼朝着他的先生走去。

莫兰爵士身上还穿着沾血的白大褂,手里捏着锋利的手术刀,比名家手里的大理石雕像还要深邃的五官勾出一抹堪称温柔的清浅笑意。

在脚趾即将碰到尸体僵硬的手指时,男人牵住了那只纤秀而苍白的手掌。

“好乖。”他这么赞赏着,然后接过了少年手里的红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