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这么色啊, 小嫂嫂。
庄云翊这个家伙运气总是好得让人嫉妒。
什么都是他的, 就连爱人都漂亮得惹人垂涎。
“小嫂嫂,怎么不穿鞋?”清秀得像个女孩子的瘦高男人脚步无声地走到姜迟面前,竟然直接弯腰捧起了少年一只粉白赤o的脚掌。
海上温度不比陆地, 加上又是大理石铺就的地板,姜迟浑浑噩噩之间连拖鞋也没有穿,径直踩在了冰凉地面上。
直到庄戈开口, 他才意识到一丝凉意从脚心窜上来 ,叫他免不了一阵冷颤。
真是连脚掌都生得好像艺术品,脚趾圆润白皙, 足弓在悬空的时候下意识紧张地绷起,弧度美好如虹, 足尖甚至还泛着欲说还休的粉色。
他的脚腕那样细, 庄戈毫不掩饰地伸手, 轻松用拇指和食指把那节细瘦的脚腕完全圈住。
他皮肤好薄,脚腕上淡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蜿蜿蜒蜒地流淌着幼鹿似的稚嫩又蓬勃的生命力。
庄戈几乎可以轻松想象在床上的时候庄云翊是怎么用他拿惯了木仓的手掌攥住两只细细脚腕把少年两条细白长腿一直压到胸口。
姜迟看起来这么薄,这么软,要是四肢都被可怜地禁锢住的话,可以摆出很多涩情的姿势吧?
小嫂嫂,每一个地方都长得好色。
被总共才见过两次面的男人握住脚腕,而且他的目光还在上面停留了这么久,姜迟就是再蠢,也该察觉到不对劲了。
然而庄戈反应比他更快,姜迟的疑问尚且还含在嘴里,庄戈已经后退一步,把柔软的白绒拖鞋套在了姜迟的脚掌上。
“大哥九泉之下要是知道嫂嫂这样子不顾自己的身体,一定会伤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