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篝火的辉映下, 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 不一会儿就喝得敞开了心扉。

程玥才十几岁的时候就因为出众的外貌被星探挖掘, 后来在面试时又表现出了极高的音乐才华,因此进到了娱乐公司做签约艺人。

最开始, 她为公司赚了不少钱,但由于观念的差异,双方很快就产生了分歧。

“公司总是想让我随大流, 不再愿意等我慢慢创作。”程玥喝了口酒, 白皙的脸已经开始泛红,“他们说我创作花的时间太长,不值得。”

和顾煜他们相处了这么些日子, 江晓冉多少也理解了商人的想法。

她说:“资本是为了赚钱而生的,如果有赚快钱的机会,是不会用很长的时间去等一个创作人的成长的。”

程玥听着顿时激动起来:“可我的歌从来没有出过错, 从前只要我一写歌,都是各大音乐app的屠榜之作!说真的, 晓冉, 你难道没有听说过我的名字吗?”

非土著居民江晓冉:“……听过听过,当然听过。”

她一边悄悄用手机编辑消息给顾煜,一边尽量委婉地解释:“就是说,既然用那些快餐产品能赚到和你的创作一样的钱, 那对于你的老板来说, 那些等待就不会是值得的。”

程玥明显听不得这种话。

怎么可能呢?

精品是值得等待的, 难道不是吗?

她紧紧攥着手中的杯子,彷佛下一秒就要捏碎它,声音又高了几个度:“可是……”

“不用可是了!”

接到顾煜回信的江晓冉蹭得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对程玥伸出了手,郑重其事道:“不装了,我摊牌了。”

“我,江晓冉,就是上天派来帮助你的人!”

程玥:“……???”

折腾了大半夜,喝得醉醺醺的江晓冉终于被保镖歪歪扭扭地扛回了帐篷。

她意识倒还算清醒,就是行动不太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