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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致远并没有回话,只是稳稳的下笔。

宋致庆越发不安,站在屋内冷汗津津。

半晌,宋致远才停下了笔,然后抬头看向他,那一眼,带着慑人的凌厉。

宋致庆额上渗出一层细汗,恨不能逃出门外去。

“你过来,看看我这字写得如何?”

宋致庆扯了扯嘴角,脚像是灌了千斤铅似的慢悠悠的挪过去。

案桌上,被檀木镇纸压着的白鹿宣纸上,一个德字赫然呈现在眼前。

读书人,没有几个的字是写的差的,有的人甚至自成一派,成就一番美名。

宋致远的字,就是那自成一派的,笔锋苍劲有力,圆润中带着扑面而来的犀利,力透纸背,入木三分。

“大哥的字,都是千金难求的,自是最好不过。”宋致庆由衷地夸。

只是这夸赞里,多少蕴含了其它的含义,千金难求,并不仅仅是写得好,而是因为写好的人是宋润之,当朝一品相爷。

所以,他的墨宝千金难求。

“送你?”

宋致庆一愣,随即道:“多谢大哥。”

“裱起来,挂在你的书房,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就是看着它,吾日三省吾身。”宋致远淡淡地道。

宋致庆脸上一辣,像是被人刮了几个耳光似的,都红到了耳脖根了。

“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