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致远并没有回话,只是稳稳的下笔。
宋致庆越发不安,站在屋内冷汗津津。
半晌,宋致远才停下了笔,然后抬头看向他,那一眼,带着慑人的凌厉。
宋致庆额上渗出一层细汗,恨不能逃出门外去。
“你过来,看看我这字写得如何?”
宋致庆扯了扯嘴角,脚像是灌了千斤铅似的慢悠悠的挪过去。
案桌上,被檀木镇纸压着的白鹿宣纸上,一个德字赫然呈现在眼前。
读书人,没有几个的字是写的差的,有的人甚至自成一派,成就一番美名。
宋致远的字,就是那自成一派的,笔锋苍劲有力,圆润中带着扑面而来的犀利,力透纸背,入木三分。
“大哥的字,都是千金难求的,自是最好不过。”宋致庆由衷地夸。
只是这夸赞里,多少蕴含了其它的含义,千金难求,并不仅仅是写得好,而是因为写好的人是宋润之,当朝一品相爷。
所以,他的墨宝千金难求。
“送你?”
宋致庆一愣,随即道:“多谢大哥。”
“裱起来,挂在你的书房,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就是看着它,吾日三省吾身。”宋致远淡淡地道。
宋致庆脸上一辣,像是被人刮了几个耳光似的,都红到了耳脖根了。
“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