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们似是早就习惯了,一个个的更加热切了。
“宫主要不去我家吃吧?我们家今日杀了只鸡,可以给夫人补补身子呢。”
苏玉笙内心大惊。
她最不喜欢吃的就是鸡了!
少女松开圈住男人脖颈的双手,随即暗戳戳地揪了一把男人的腹肌。
“宫主去我家里吃吧。我们家饭菜都准备好了。您上次走后,我们日日都盼着您来呢。”
“宫!主!去我家,我们家有夫人爱吃的胡萝卜!”
众人簇拥着他们,热情的不像话;
看来他们很爱戴这个领主。
“宫主,最近又来了几个家人。我们啊,都给他们把家具打好了。”
“还有您之前救下的阿美也生了。是个龙凤胎呢。我们都说这是个好兆头。要不是阿美在坐月子,她肯定要您来给孩子取个名字。”
苏玉笙抬起头,看着眼前修建的整齐美观的村落和热情的村民,第一次觉得她好像从来没有看清过沈秉文。
之前她以为房屋修的紧凑是为了节省土地,后来才发现原来是为了村民之间的互帮互助。
这里民风淳朴,外界的歧视与纷纷扰扰似乎都被隔绝在了外面。
最终,沈秉文还是选择了有胡萝卜的那户人家吃饭。
那是个瘸了腿的小姑娘,家里还有个年迈的祖母。
屋内陈设简单,却又五脏俱全。
木桌上有十个菜,十个菜全是用胡萝卜做的。
小兔子精看的双眼发亮。
“这就是宫主夫人吧?长得水灵灵的,真好看。与宫主真是配的不得了。苍天有眼,让咱们宫主终于不是孤家寡人了。”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蹒跚地从房间中走出,随即紧紧地握住了粉衣美人的手,一举一动全是感激与爱戴。
老人的皮肤皱巴巴的,手指上还有厚厚的茧子,裸露出的手腕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