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妈的脸突然有些红了,整个人害羞了起来,姜苗这下更想知道了,摇着王妈的胳膊,
“王妈,说说嘛……”
王妈被姜苗缠的没法,只好说了,
“我以前是小姐身边的佣人,大伙都喊我阿秋,那是梅雨时节的一个早上,空气中还飘着一股子栀子花的香味,我穿着一身旗袍,那旗袍是小姐穿旧的,给我的,料子还是古香缎的哪。
它是小姐给我的那些衣裳中最不张扬的,我那天穿着它,去外面巷子里给小姐买她爱吃的鸭血粉丝汤……不料突然下起了绵绵细雨,旁边一个也在等鸭血粉丝汤的教书先生,他把自己的伞给了我,自己抱着几本书,淋着雨跑回去了。
后面,我才知道他是教国文的老师,他不嫌弃我的出身,说要把我赎出去,后面小姐知道了我们的事,她很支持我们,还给了我一大笔钱,说教书先生大多清贫,有点钱好过日子。”
王妈提起往事,提起小姐,还是一脸的动容。
“你不知道,小姐她对我们这些下人很好,尤其是对我,我小的时候不小心掉进湖里,还是小姐把我救了起来。
小姐是一个很好的人,在十里洋场,人家都很客气的称呼她为许三小姐。
后面我和教书先生的事也多亏了三小姐。
他说,等他把他母亲从老家接过来,我们就成婚,可后来,我一直等他,小姐也派人去他乡下找了他,可一直没找到他……”
王妈说到这,眼圈都红了,小姐还在的时候,也劝她忘了那个人,找个对她好的人过日子,可她不想那样做,最后成了自梳女。
王妈从一个俏生生的阿秋成为了现在的王妈,如果当年没有遇到那个教国文的先生,她现在或许已经儿孙满堂了。
姜苗听的都愣住了,她对她口中的许三小姐充满了好奇,还有王妈,她像是第一次认识她似的。
从她的身上,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穿旗袍,如同栀子花似的俏阿秋,她心里很难受,原本她以为这样的故事和感情只会出现在书中。
“王妈……”
姜苗有些不知道说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