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他心知,以时钧这种不老不死的怪物躯体,主仆契根本约束不了他,大不了他忍着反噬将主人杀了,也不过经历一番魂魄重组的痛苦罢了。
但即便如此,天九霄还是想看看,时钧在别人脚边当狗的样子。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林风门前。
而此时,林风正在做笔记,他打算把乜墨的喜好记下来,有针对性的学习和扮演。
本来他是想学女角色们的行事作风,来勾动乜墨的心,可他发现,由于女角色太脸谱化,他早就把自己擅长的几种配置都写进《浩世尘劫》了,然而她们似乎都没打动乜墨的心。
林风用不来毛笔,只能让乜墨代笔,但同时乜墨又是被访问者,所以答的人是他,记的人还是他。
期间乜墨还会空出手来,替林风剥瓜子仁。
一沓白纸上,第一页第一行写着:乜墨喜欢什么类型的人?
乜墨边写边念:喜欢父亲这样的。
林风不满道:“不行,你这么答还有什么意义,你得说喜欢高的还是矮的,胖的还是瘦的,温柔的还是火i辣的。”
乜墨将笔立在一旁,剥出一粒瓜子仁,递到林风唇边,“一时还真想不出,父亲当时写我的时候,没有写过这方面的内容吗?”
“没……”林风心虚地挠了挠腮帮子,“我写的时候,主要看读者喜好什么类型的女角色,然后把她们往你身边放就行了。”
“那这么说,那位「同人小说作者」已经把你我写成一对了,父亲又何必在意我喜欢什么类型?”乜墨抬眸看着他,“我注定是喜欢父亲的了。”
林风干笑两声,薅开他喂自己瓜子仁的手,心想,他倒是没看出乜墨究竟哪里喜欢自己了。
除了时不时上手惹得他心跳加速外,言情男主标配的吃醋环节也没有,还主动给他收个美人当仆人。
等等!林风忍不住想,这个同人作者写的,该不会是后宫文吧,就跟他笔下的男主似的,大老婆聪明懂事,还会帮着管理小老婆们,甚至还会帮老公规划侍寝周期表,一三五二四六,周日休息。
这应该是好几年前的尺度了,现在都不让写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