乜墨在书里,不惊人允许便探入别人识海的事情还少吗,这有什么好惊讶的,既然乜墨说了以前的事,便说明他已经探知过自己的记忆了。
两人同时笑了笑,乜墨捏着林风的下巴,让他仰头,自己则俯身,两唇相印。
正当乜墨想要加深这个吻的时候,王小飞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
他看到两人正在接吻,原地跳了两跳,像地板烫脚似的,他转身出去,可在门口待了两秒,又再次进来:“爸,三弟来了!”
已经和乜墨分开的林风:“……”他已经麻木了。
甚至一时间想不起来他第三本小说写的什么。
王小飞看着茫然的林风,顶着乜墨那张被打扰后的不爽脸,把墨镜取下来递给林风,林风戴上后,看了两眼,便把墨镜取下来还给了王小飞。
此时他已经很淡定了,哪怕这本小说是《盛胥》。
他缓缓拉住身旁乜墨的手,眼里闪烁着泪光,真诚地说:“乜墨,救命。”
对祈昊景,他虽然怕,但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因为祈昊景的原型是他哥林翊,他一是怕二是烦,再来是噎。
高二的时候他才多大,恶整出来的报复文,一想到里面的情节,哪怕他再讨厌他哥,也觉得臊得慌,那是对自己年少无知时干的蠢事的懊恼和尴尬。
但《盛胥》,他是真的有点虚了。
因为里面的男主,一开场就……自宫了。
写这篇文时,林风已经高三毕业,那时候的他和家里矛盾很尖锐,也是他的叛逆最高峰,从《全释楠刃》之后,他的评论区就多了很多读者叫他太监。
这些读者不是调侃,是真骂,他们一边被林风这种剑走偏锋的剧情深深吸引,一边又受不了林风总是胡写,以折磨笔下角色为乐。
林风一开始没习惯被骂,还会和人吵,后来他懒得费手指跟那些人骂架,干脆开了一本文,里面的男主就是太监。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他学会了用码字气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