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诚懒懒散散道:“虽然我年纪不大,不过认个干闺女,我也没意见。”
老太君气得作势要拿鞋底抽他,顾诚躲开,伤腿到底慢了半拍,眼底暗了暗,没转过头怕被老太君瞧见,只背着身子挥了挥手:“祖母,我走了!”
经过院子,叶善刚好抬起头,顾诚别开视线,果然没叫她进屋。
老嬷嬷靠在门口的厚布帘下站了站,小小声道:“小姐,强扭的瓜不甜啦。”
嬷嬷是老太君的陪嫁丫鬟,跟在身边几十年了,也保留着在娘家的称呼,一直没变过。
老太君不以为意:“这俩孩子有缘,我感觉得到。许是时候未到,不着急。”
有种喜欢,大概就叫前世修来的缘分吧,老太君是越看叶善越喜欢,这丫头要是不做她孙媳妇,她心里会留遗憾。
此后几天,顾诚总能看到叶善在练字。
顾诚觉得这小女人真笨,要描花样子,找人将字拓出来就行了,何必自己练,自己描,也不知是不是没人跟她说,蠢得可以!
叶善领了祖母的差事,字是好字,可惜稍显稚嫩。叶善住过顾诚的院子,知道他现在的书法造诣,如果他能重新写一副《百字福》就好了。送祖母的礼物当然要最好的,她深知自己的绣技水平一般,只能在其他方面找补。
不过她有个顾府生存法则——不主动招惹人,不惹麻烦。
于是她只能在顾诚经常路过的地方练习,希望他不是个蠢货,能明白她的良苦用心,主动提出帮忙。
这日午后,刚下过雨,天气阴沉沉的,叶善忽然从祖母的院子跑了出来,面上少见的露出些许着急神色。
她将祖母送她的簪子弄丢了,她天天戴在头上,宝贝的很。
她记得自己午膳的时候还戴着,后来出去找了银烛一趟,回来就没了。这么短的时间,她走过的路,她记得清清楚楚。
然后,她在一处水榭看到了一名女子,以及她举在手里的簪子。
叶善一喜,快步而去:“这位小姐,谢谢你捡到我的簪子。”